要活下去,一切都不要太讲究,当了特种兵从此就告别讲究。抓住什么吃什么,蚂蚁蜘蛛去掉脑袋和毒腺放进嘴里就是蛋白质,野鸡野鸭野兔剥了皮就是脂肪,血也不能浪费,例如蛇,抓到后用格斗刀直接戳在树上,在蛇颈位置环开一道口子,揪住蛇皮往下一拉——
随着嘶啦一声,剩下就是一条白皮肉,只要能忍受住那股子腥味,那就是丛林里难得的人间美味。
吃完了别忘了还要收拾干净,留下的血液和皮毛之类要处理掉,剩下的骨头要掩埋掉,绝对不能留下任何痕迹被敌人追踪到自己。
一个良好的野外生存习惯是让特种兵活得更长久的必修课。
目前,一班这个小分队刚离开降落点十公里左右,目前这个位置上还能生火烤点东西吃,一旦进入目标附近敏感范围内说不准哪里就埋伏着其他小分队或者假想敌,那时候任何东西只能生吃。
此时不烤,更待何时?
动物的肉烤熟了,撕下来成条状能延续保存时间,当场吃掉也好,放在身上也行,关键时候能填肚子救命。
但李正断没想到,自己这里一通勐挖,在连队的指挥部的监控屏幕上却显示出了心律加快令人迷惑的生理现象。
终于,李正的工兵锹挖到了什么东西。
咵啦一下,面前的泥土顺着坡塌方一大片。
面前的土坡上露出一个大洞。
李正吓了一跳,手里他工兵锹停了下来。
侯军忽然惊喜地叫了起来:“看到没有!看到没有!在那!抓住它!”
只见一条灰影在塌陷的洞口处一闪而过。
是兔子!
真的是只野兔!
“狡兔三窟,赶紧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别的洞口。”
李正这时候才忽然想起了野兔的习性——狡兔三窟。
迟了。
之间一道灰影从土坡另一侧的某处草丛里飞快蹿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向一片茂密的树林。
“抓住它!”
在众人紧张的欢呼声中,李正勐地追了上去。
他追,其他人也追。
一时间,人和野兔在林间来了一场速度与激情的角逐。
其实在山坡的地形上,野兔奔跑并没有在平地那么快速,它的速度会受到非常大的阻碍。
当李正扑上去抓住那只惊恐万分的兔子时,发现这货居然一头翻到在地,仿佛死了过去。
“死了?”
魏胖子很是可惜。
“快快杀了,趁新鲜!不然血凉了就腥了!”
侯军过来检查了一下,白了一眼魏胖子:“激动个啥?没死,僵直过去了。”
李正提着兔子耳朵看了看。
发现野兔果然不是死了,有点像人癫痫一样,僵直过去了。
其实很多动物都会这样,在遇到危急的时候,又或者被天敌攻击的时候,就会发生这种瞬间僵直。
很多人以为兔子胆小,吓死了,其实不是死,只是四肢不受控制地僵硬,等同晕厥。
一群人围着李正,商量着怎么处理这只大约有三四斤的野兔。
红烧?
水煮?
还是直接烤?
议论正激烈,突然,侯军脸色一变,举起手指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嘘——有人!”
然后做了个隐蔽的战术手语。
所有人顾不得兔子了,立即散开躲进了旁边的灌木丛和土沟里去。
有人?
是迷路了没有赶到前面去,还是和自己一样打算做扑食螳螂的黄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