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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小说小鬼当家(2 / 2)

魔幻呢?魔戒小说版已经有了,哈利波特以前只看过两部,具体情节也记不太清楚了,改编无力。加勒比海盗倒是可以,不过还是放后面写吧。

还是先写些简单些的,轻松的搞笑喜剧就是个不错的选择。现在正是香江电影的爆发阶段,未来十几年内香江电影将会风靡亚洲,在台湾东南亚日韩的票房市场都相当不俗。不过在现在算是初期,基本没多少公司敢上马大制作电影,低成本电影还是市场的主流。写一些不需要太多场景,不用大场面的轻松幽默的故事比较容易获得电影公司的青睐,快速地被改编成电影,赚取稿费。而香江的票房市场似乎也对喜剧电影情有独钟,只要剧情不差,好的喜剧几乎不愁市场,而其他类型的剧情片就不一定了。经典也有扑街得可能,有时候好电影也不代表高票房,尤其是偏文艺性质的。而香江电影的另外两个法宝:动作片和警匪片现在还未成气候,这个不急,放两年再说。

题材选好了,那么先“创作”哪篇呢?后世的经典喜剧挺多的,但首先最好跟现在的整体环境比较贴近,有电脑互联网手机卡拉ok之类道具比较多的肯定不行,大哥大都还是新兴事物呢,最好是主场景在一些简单的住宅里什么的,对外就用电话就行了,主要人物少一些的。缩小了题材范围,把脑中的电影过了一遍,大部分剔除后。一部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慢慢地浮了出来。

“呵呵,就写这部。”李学初终于选好了电影。气定神闲的坐了下来,搬出繁体字典,摊开稿纸,开始写上了小说标题:小鬼当家!

这部小说的原电影在一九九零年在众多高成本科幻电影的包围下,以微小成本创下了五点三亿美刀的全球票房奇迹,主场景就是一处宅院,主角就一个小孩跟两个笨贼。故事情节也很简单:8岁的乐仔因为家人举家外出度圣诞假时慌乱之中不慎将他留在家中,使他一夜之间成为一家之主。乐仔倒是乐得没有大人干涉,在家中尽情发挥,将家园装饰成为他心目中的个人游乐天地。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两个刚越狱出来的窃贼早已盯上了他的家园并且已经完成了“侦查工作”,正打算乘圣诞无人之际入室盗窃,于是两窃贼和一个孩童在宅子里不期而遇,围绕着宅子一番斗智斗勇,开始了一系列猫鼠游戏。乐仔与窃贼进行了一番周旋,好好“招待”了这两个不速之客。在小鬼乐仔利用游戏陷阱努力抵挡这两个匪徒的过程中,整个宅院被搅得翻天覆地,两笨贼被机智的小孩耍得团团转,状况连连,笑点层出不穷。最后的结果嘛,当然是小孩成功保卫了家园,笨贼最终落网。

嗯,主情节和各种笑点都记得挺清楚的,这种题材的片子也没有什么方文化差异之类的东东,东西方的读者观众基本都能看得懂,而且还是一个系列剧。这部成功后立马把其他几部也一并写上,要不以香江电影目前的跟风速度,一旦拍成电影,类似的题材就会源源不断的出现,运气不好的话跟自己的后续故事撞车了也说不定。

先把大致的剧情编了出来,不会的繁体字用简体先代着,洋洋洒洒两三万字一气呵成。李学初看着写得满满当当的稿纸,颇有几分志得意满。

不需要烦心构思情节,今天就能把这个故事写完了,那么这篇小说该寄给哪家报社呢?香江的报社还是挺多的,五百万人的城市报社随便算算都有二三十家。现在影响力比较大的有星岛日报成报明报东方日报等,这几个都是直到后世依然存在的大报社,不知道是不是都有小说连载。当然,如果让自己选的话李学初心里还是优先选择明报,毕竟是金大侠创办的嘛,不过听说挺抠门的?不管了,先投他吧,看看条件能不能接受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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