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古伦一生中尊敬的人极少,一只手掌数过来估计还有多余。
十八年来,江南之在他心中的地位无疑是最崇高的,这个固执死板的老人不仅一把屎一把尿将江古伦拉扯大,更是间接的帮他竖立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让他知道什么叫“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也让他懂得——这世界上,有些人的脊梁可以压弯,却不会折断。
父亲江勇候是那种深深扎在心底的榜样和偶像,他在部队中的事,无论多么九死一生,在家里是绝不会提起的。有些男人就是这样,虽然肩膀上担当着该担当的,但他们知道有些时候也得带带假面具,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
闲竹老道,对他的尊敬不止是因为他救过自己,也仅仅因为他是老头子的莫逆之交。更重要的是江古伦从心里被他的淡然和与世无争所折服。
而刘向,兴许了深受父亲的影响,这个刚直豪爽的伯伯对自己来说就像闲竹一样,他觉得刘向值得自己去尊敬。没有其他的缘由,就是因为父辈祖辈传承下来的江家血液。
江古伦连身边的景色都没看完,一辆挂着红色WJ字母的路虎军车就停在面前,刘向在后座招呼一声,江古伦就带着鹦鹉跃上车子。
刘向是那种典型的南方人,皮肤白皙,身材不高,但骨架略显宽大,兴许因为上了年纪身材有些臃肿,但这些并不影响他在部队常年磨砺出来的军旅气息,言语谈吐中充满威严,一看就是在某个领域颐指气使惯了的人。
但他对江古伦很客气,或者说——关爱。这让前头开车的警卫员很是诧异,他知道首长对自家儿女都是很严厉的,这个少年又是何方神圣?能让他这般模样!
刘向询问了江古伦在学校的近况,并豪言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跟自己开口。江古伦现在烦恼的就是钱,但他自然不好将缺钱这事说出来,只是老老实实回答刘向的问题。
刘向在官场混迹半生,深谙为人处世之道,见江古伦不愿说,也不勉强,伯侄俩很随意的聊起来。
聊天的过程中,往往一个话题陷入死局时,刘向便能巧妙的扯开另一个话题,这让伯侄俩的交谈十分融洽,一眨眼的功夫,车子就开进了一个高档小区,门口还有几名战士站岗放哨。
车子直接开到一栋住宅楼面前停下,二人下了车,警卫员才将车开了出去。
打开房门,换好拖鞋,刘向招呼江古伦坐在沙发上,便对着厨房了里喊:“凤芸,客人来了,泡杯好茶来。”
刘向的家是那种装修得比较豪华的复式楼,铺着橡木地板,干净整洁。里里外外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没有什么奢侈多余的摆饰物品,
江古伦没见过这种样式的房子,免不了左右多看两眼。
正在他打量房间的装饰时,从厨房走出一位风韵极佳的成熟女性,虽然已经徐娘半老,却风韵犹存,身材也依旧苗条,她的秀鼻上挂着一幅金边眼镜,显得知性清雅。身上还系着一条围裙,手里用托盘端着俩杯热乎乎的香茶。
江古伦急忙起身,礼貌的道:“伯母好!”
“哎!”李凤芸微笑着应了声:“是古伦吧!坐,别客气,就当自己家一样。”她把托盘放下,将茶递给江古伦。
江古伦恭敬的双手接过香茶,道:“谢谢伯母。”
李凤芸放下托盘,一双闪亮的眸子上下打量着江古伦,那眼神就像丈母娘看女婿一样,看得江古伦头皮发麻。
刘向轻轻咳了两声,李凤芸这才反应过来,也觉得自己有些露骨了,笑道:“你们伯侄俩慢慢聊,我先去厨房照应着,饭菜很快好了。”
李凤芸返回厨房,伯侄俩继续聊着,刘向时不时说起江勇候当年还是新兵蛋子时的趣事,感慨着自己手下的兵,也就江勇候最有魄力,也最有出息,说到激动人心处甚至小声哼起当年在部队时的军歌来。
江古伦静静听着,他感觉心底的什么东西被触动了,说不上热血沸腾,却仿佛有些莫名的情感在胸中激荡,听着听着,伯侄俩竟然拍着大腿打着节拍,一齐唱了起来。
一曲唱完,刘向哈哈大笑,直道爽快,江古伦也显得没有先前那么拘谨,话夹子一打开,伯侄俩就有说有笑起来。
“古伦,你功夫那么好,成绩也不错,当初怎么不去报考军校,要来师大呢?”聊着聊着,刘向把这个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他的心里,有些人注定天生是从军的,他是!江勇候是!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也是!
江古伦挠挠头,答道:“伯伯您不知道,我在半年前得了一场怪病,那时候的身体孱弱不堪,根本过不了军检,爸爸为了带我治病,也没功夫再管这档子事,直到两个月前我这病才算治好,不过那时已经来不及了。”
听了这话,刘向神情凝重,他是知道江勇候的,没天大的事情绝不会离开兰州,不会离开那个神秘的番队。既然他回来了,就证明江古伦的病是危急生命的那种。
“古伦,你的病现今没有大碍了吧?要不伯伯明天带你去军区医院再看看!”
“伯伯您放心,已经痊愈了,我去检查过,医生都说我现在比正常人还要健康。”
“那就好。”刘向的神色稍微轻松一些,紧接着又问道:“古伦,你那到底是个什么病,需要治疗这么久?”
因为尊敬面前这个男人,江古伦简略的将自己的病和治疗的过程说了一遍,他并没有提起闲竹老道,只是说在一些中药偏方的治疗下,怪病才得以痊愈。
刘向听了唏嘘不已,他没想到得是,面前这个年轻人竟然经历过这种生死考验,而且他在谈论那场与死神差之一线的大病时竟是神情自若,一点也不见后怕。心中不由更为赏识,不愧是江家男儿,个个带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