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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够了之后,三人又开始研究,一直研究到七点左右,饿的不行了,才偃旗息鼓,准备去觅食找吃的。
蓝小溪看方晓出门的时候背起了吉他,就问道:“吃完饭,不继续?”
“我和人约好了,要去一趟暮色酒吧。”方晓解释道:“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们去吃你们的,我在地铁站那买个汉堡,就直接过去了。”
许可闻言,略一犹豫,回身拿起写着三人研究成果的曲谱本,说道:“我和你一起去暮色酒吧。小溪,你也去吧,以后我们可能要在那里表演,先去熟悉一下环境。”
蓝小溪闻言,也背起了她的电吉他。
“不用带乐器的,那边什么都有。”方晓阻止了她,说道:“我背吉他,是因为明天要用,懒得再跑这里来拿,不是今晚用的。”
蓝小溪又去看许可,见她点头,才把电吉他放下。
啧啧,这魅力,真是男女通杀……
在许可的带领下,三人找了家环境很干净的面馆,各自吃了一大碗面,然后驱车去尖沙咀。
三人下午唇枪舌剑,消耗了不少的精力和口水,此刻都有些疲惫,一路上就没怎么说话,也没有开音响,许可专心的开车,蓝小溪侧头看着窗外发呆,方晓则坐在后排,抱着着圆滚滚的肚皮闭目养神。
天气很好,夜色很美,道路时堵时疏,车速时快时慢,晚风透过开着的车窗,吹拂着沉默的三个人,使得车内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气氛,有些温馨,有些惆怅,有些静谧,有些寂寥……
到尖沙咀的时候,已经快八点半了,许可把车停好后,将曲谱本交给方晓,说道:“我带小溪先去酒吧,你到那边的图文社,把这个复印一下,我等会拿给一个高手看看,请他指点一下。”
方晓上次见识过酒吧那几个富贵老头的水平,知道他们很厉害,于是拿过曲谱,在停车场门口分道扬镳,去了图文社。
等复印完了之后,赶到酒吧的时候,方晓发现门口挂着“客满止步”的标牌,不过他不是顾客,而是预备役员工,也就无所谓,直接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就看到乔雅丹穿着酒吧侍者的制服,站在舞台上唱歌,宝叔那几个老家伙在后面伴奏。
方晓游目四顾,看到许可和蓝小溪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旁,于是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听,等坐下的时候,心中已经非常惊讶了。
乔雅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方晓没有听过,但能感觉的到,原作应该是首爵士风格的歌曲,但她却用唱民谣的嗓音去演绎,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改编这曲子的人,绝对是个高手……
乔雅丹的嗓音,仿佛一杯浓茶,不过不是龙井或者碧螺春这样的文人清茶,而是山野粗茶,味重,劲大,粗粝而纯粹,有种不加掩饰的野姓和生机,这种歌喉适合唱民谣,不适合去唱爵士,因为唱爵士的嗓子要像咖啡那样,醇厚香浓,顺滑内敛,两者天生不容。
但现在这首歌,却既有咖啡的顺滑,又有粗茶的清香,融爵士和民谣于一身,非常特别,非常好听,令人耳目一新。
酒吧的顾客明显也很喜欢,没有一个人聊天讲话,都在凝神静听,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之后,全场响起了一阵整齐的掌声,掌声并不大,也不热烈,但充满欣赏的味道——这家酒吧的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产阶级,成熟稳重,温和内敛是他们的标志。
三人也跟着鼓掌,蓝小溪赞道:“编的好。”
方晓正想点评两句,却听到他们前面的桌子上,有个女人用充满不屑的语气说道:“唱的什么玩意,不中不洋,土了吧唧的,居然还有人给她鼓掌!沈老板是招她来做服务员的,她倒好,三天两头对舞台上钻,不务正业,不知羞耻!”
她背对着方晓,看不到长相,但听这声音,似乎是那个莎莎姐?
她不去表演,坐在这里干什么?
莎莎旁边,坐着一个梳着大背头的中年男子,他笑着说道:“我觉得唱的还可以嘛。”
“可以个鬼!你是看她长的可以吧?”
“呵呵呵,她长的确实不错,但是没有莎莎你有味道……”
另外一个服务员还没有来,酒吧里就乔雅丹一个人服务,她唱完歌,跳下舞台,就开始忙碌,没有发现方晓他们的到来。
许可问了一下方晓和蓝小溪要什么,然后站起来,自己去了吧台,蓝小溪则好奇的观察酒吧的陈设。
那男子和莎莎调笑了几句后,问道:“这曲子是宝叔改编的?”
“不是他还有谁?”莎莎没好气的说道:“他都被那个小搔货迷得不知东南西北了,我看过不了多久,两人就要住一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