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宋使请坐!”完颜阿骨打进入毡帐后,热情地说道:“酒!”
根据金朝风俗习惯,每逢重要贵客必定饮酒,这不是饭前的酒水,乃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不过金朝尚未入侵大宋,故而饮用的是马奶酒,与辽一样。
金朝士兵打了胜仗,必定会饮酒,每逢喜事等也都会饮酒。原本饮酒的器具只有木质的,后来与大宋来往贸易,使得金朝贵族等都使用金银玉器为材质制作而成的酒具。
随着完颜阿骨打的一声立下,立即有侍女端酒水,马奶酒直接装在牛皮制作的壶,不仅保持着原本的风味,更是携带方便。因此,女真人饮酒的化历来已久,而且居住于北方,天气寒冷时,必须饮酒抵御寒冷。
并且,女真人喝酒最喜欢劝酒,每逢饮酒必定豪饮,不醉不归。这是一种风俗,完颜阿骨打以此显示出自己的诚意,还有对赵构等人的尊重。
赵构、赵有恭、高宠、岳飞四人分别落座,每个人眼前都有一壶马奶酒,又站着四位衣着华美、样貌秀丽的侍女,给予赵构等人斟酒,而他们所用的饮酒之物也都是纯金打造的杯子。
至于完颜阿骨打自己所用乃是瓷器,莫不要以为瓷器酒具不好,那是错误的。瓷器饮酒风味更浓郁,哪怕完颜阿骨打年事已高,依旧喜爱杯物,这是他们的习惯,自小养成。
“多谢皇赏赐!”赵构恭敬地谢道,他没有跟随女真人称呼,而是按照宋人化去称呼。
接着,赵构端起酒杯,一股腥味扑鼻而来,让他皱了皱眉头,又见完颜阿骨打如此盛情招待,而他又不能不识好歹,只得硬着头皮喝下。那味道着实难以下咽,酒带有一股腥味。
虽说是烈酒,不过如此喝法,着实难以接受。
赵有恭、高宠、岳飞等人也是喝了一杯,他们的感受与赵构一般无二。若不是在毡帐内,怕是众人直接将马奶酒倒了,他们是真的不习惯。这样的酒水简直不是人喝的,口还残留着马奶酒的腥味。
赵构曾经喝过马奶酒,不过那个时候与现在的味道简直天差地远,根本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不说,更是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宋使以为如何?”完颜阿骨打也喝了一杯,心情畅快,又见赵构等人都喝了一杯,微微一愣,笑道:“是不是感觉有些难以下咽?其实,不是本族人基本都不会适应,然而我们是喜欢这个味道,够劲道、够烈!”
“你们宋人喝得酒与我们不一样,回想当初也曾喝过,可惜味道还是不如我们的酒好啊!”
赵构笑道:“我等乃是宋人,自当不适饮用这等酒水。”
完颜打骨打说道:“非也,这样的酒才有劲力。正如阵杀敌,喝下这酒,体内都是熊熊燃烧的烈火,哪怕天寒地冻也不必担忧。有此酒为伴,哪怕是契丹都依然无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