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卖自身是要签卖身契的。
签了卖身契,就是奴仆。
奴籍跟良民不一样,奴仆的孩子以后不能走科举的路子,陈炳元若不是到了山穷水尽,也不会走这一步。
叶蓁摇手:“我不要你自卖自身。我可以借钱给你,等你以后赚了钱再还给我就是了。”
陈炳元有些不敢置信:“您……说的是真的?”一激动,连“您”都用上了。
叶蓁到底是个刚刚十二岁的小姑娘,摆摆手制止:“你别您您的,你就叫我叶小姐也行。我想跟你合作,你负责去开铺子和管理,我负责提供资金和渠道。最后赚了钱,咱们分成。”
陈炳元大喜,能不签卖身契就给娘子治好病,他当然答应!
这当然是双赢的大好事。
叶蓁知道,人尽其才,陈炳元有做一个好的管理者的能力,自然要用好。
他家娘子是他的心之所依,当然也要尽力地照料好。
叶蓁敬佩陈炳元对娘子的不离不弃,对两个孩子的尽心尽力,自然也愿意给他开个方便之门。
于是陈炳元就带着两个儿子住在了陆承泽之前的老宅中,一边给娘子治病,一边让两个儿子在红叶书院读书。
叶鹰身为红叶书院东家的弟弟,功夫最好,又是个豪爽性子,不知不觉就成了孩子王,那些小点儿的孩子,都愿意跟着叶鹰玩儿。
陈炳元的两个儿子也成了叶鹰的小粉丝,除了上学时间,见天儿跟着叶鹰疯跑。
孩子和娘子都被安排妥当了,陈炳元不愿意成为累赘,又因为娘子的身子无法跑太远,就主动跟叶蓁说,想去红叶镇上看看有什么好的赚钱机会没有。
叶蓁自然答应,一甩手给了他五百两的银票:“你先拿着,不必急着用完,也不必特意节省,你若是觉得合用的、需要的,你就直接买下来。”
看着偌大一笔银钱就被十二岁的小东家这么交给了自己,被信任的感觉让陈炳元再次感动了:“叶小姐,你就这么放心交给我了?”
叶蓁笑道:“我既然要用你,自然要信你。若是我用的每个人,我都要日防夜防,那我也不用活了!我迟早要累死!”
这话实在。
像叶蓁这样的年纪,就有了如此强大的实力,以后的买卖只会越做越大,若是每个人都要日夜防着,那确实要累死。
想了想,陈炳元正色道:“叶小姐,若是我拿这钱买东西,无论买什么,都不需要事先请示?”
“一千两银子以下的,不用请示,事后跟我说一声就行;超过一千两的,你尽量派人跟我说一声。”叶蓁给出了界限。
陈炳元点头表示明白了,跟着每日采买的马车就去了镇上。
叶蓁不再去红叶书院操心,转身往山上走去,想去看看好久没有关注的胡椒树长得怎么样了。
人刚出了院子后门,一个略有些沙哑的声音叫了一声:“叶小姐?”
叶蓁停住,转身,看向说话的人,有些不确定地问:“是您叫我?”
叫叶蓁的,是家里养奶牛的那位老太太。
自从买了几头奶牛顺带把老太太一起带回来以后,老太太自己要求就住在奶牛屋子旁边的小屋子里,说是方便照顾奶牛,从此几乎不怎么出那个地界,更是不跟任何家里的人主动搭闲话。
今日怎么会主动叫住了叶蓁?
那老太太点点头,一身素净的棉布衣裳,利落的发髻用木簪挽着,明明脸上有许多细纹,一双眸子却十分清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