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布莱恩特非常兴奋,范希拿到新秀赛MVP对他来说,甚至比他自己拿到MVP还要高兴。
他甚至在赛后当着记者们的面,抱着范希,说:“这是上帝赠予我的礼物。杰克拥有着世所罕见的洞察力与球技,我从未见过如此优秀的年轻人。我可以向各位保证,他未来一定会成为超级巨星。”
科比展现出他以前从未展现过的一面,他不遗余力的在媒体前提携范希,而且他表现出亲密无间的感情。
这让人很难相信很多年前,他作为年轻球员的时候,曾经竭尽全力的逼走沙克奥尼尔。
所以,有挑事的记者问他:“科比,杰克成为超级巨星。你难道不担心他取代你成为湖人球队核心吗?”
这个问题很敏感,范希听到这句话时,都吓了一跳。
因为科比布莱恩特在媒体上的形象,一直都是属于比较‘自我’,比较重视自身权威的那种。甚至当年将湖人钦点的未来接班人拜纳姆在训练营里骂到哭泣,还公开批评拜纳姆没有做好准备。
这些当时都被称之为科比无法忍受新生力量取代他的位置。
可是,让人没想到的事情是,科比布莱恩特竟然哈哈一笑。他畅快的说道:“我不担心他取代我成为湖人核心。他越早取代我越好,我希望他赶紧成为独当一面的超级巨星。当那一天到来,我会非常痛快而且及时的将权杖交接到他手中。”
科比这句话一出,周围一片震惊。
大家都始料未及。
这感觉就像是残忍嗜杀的朱元璋忽然有了温情的一片,面对‘造反’的臣子忽然说…来来来,让朕扶你上马,再送你一程。
不过,话说回来。朱元璋虽然残忍嗜杀,但对他的太子朱标也确实是呵护备注,如果朱标想谋反,他肯定会大赞太子真有出息,还会缺人给人缺钱给钱,直到朱标造反成功。
科比这番话不仅让现场的记者极度震惊,还让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比赛的安德鲁拜纳姆呲目欲裂,磨牙切齿。
他始终认为自己是湖人未来的绝对接班人,这两个赛季,他甚至不少跟管理层抱怨,认为科比的球权太多,应该将一部分分享给他。而且他还信誓旦旦的说:NBA哪有七年之久的接班人?
可现在,在科比口中,他居然不是接班人了。科比居然要将权杖交给范希了?
凭什么?他才打了几场比赛?他是个落选秀啊。
拜纳姆非常悔恨,他悔恨自己那个时候为什么要意气用事,在飞机上受伤,白白给了范希坐大的时机。如果自己一直待在球队,这个家伙怎么可能有今时今日的名声地位?
而就在拜纳姆惋惜悔恨的时候,橘郡纪事报的记者问了一个挑事的问题:“科比,那么安德鲁呢?要知道从2005年以来,安德鲁一直作为湖人未来超级中锋培养,球队为他配备了全联盟最好的训练团队,最近两个赛季他的表现越来越优秀,他的天赋也非常惊艳。难道他没办法接过你的权杖吗?”
当这个问题袭来。
范希拉了拉科比的衣袖。
他正要说话缓和这个问题。
科比布莱恩特却耿直的说道:“我是一个后卫,我只能看出后卫身上的天赋。而且,我的权杖怎么可能传给一个中锋呢?”
布莱恩特这番话厚此薄彼之情溢于言表,给了媒体充分的发挥空间。
也让电视机前的拜纳姆更加愤怒。
他觉得科比布莱恩特是在针对他,是在嫉妒他,是在害怕他,是在惊恐于自己的崛起会影响到他在球队的地位,所以故意扶持一个小后卫以便掌控。
他恼怒极了。
不过,电视上的范希和科比布莱恩特结束了采访。
他们离开摄影机画面。
然后,范希就坐上科比布莱恩特的车,科比布莱恩特送范希前往范希的家。
一路上,科比都在和范希讨论技术问题,科比是个非常抠细节的球员。他发现范希在球场上有许多多余动作,不够简练。“…虽然你的控球能力很强,突破技巧也非常足够。但是球场变化瞬息万变,你必须成为一个效率奇高干净利落的球员,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超级巨星。”
科比说的都是至理名言。
他还认真分析范希的动作,比如第四节有一次,范希在三分线突破过人时变换了三种不同的节奏,并且在罚球线又进行了背转身过人。“虽然它很花哨,它能引起全场观众的尖叫声,但是,有什么用呢?”
说到这儿,科比布莱恩特还提到一个控球后卫的名字,贾森威廉姆斯。他说当年贾森威廉姆斯是一个靠着花哨运球与花哨传球就能让国王队阿科球馆门票销售一空的球员,但是他始终没有成为全明星,甚至连精英球员都算不上。后来国王交易他,换来更加简洁利落的白魔鬼麦克毕比,才完成从强队到超级强队的蜕变。
范希说自己一定会改正。实际上,自从他得到伊赛亚托马斯的技术与经验之后,他就意识到了这点。
不过,他依然很感谢科比像个兄长一样为他复盘比赛,指出他的不足。运球的拖拉,与投篮的不坚决。
科比说范希应该更加果断一些。“你要相信自己,作为后卫,一有机会就应该果断出手。进不了,就让中锋在内线去抢夺篮板,这对他们也是一种犒赏。”
额…。
这些都是金玉之言,但范希的想法没有这么偏激。
科比是那种不破不立的偏执个性,他投丢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依然坚决果断。
范希内心里更柔和一些,他追求更高效率的进球。并且,他希望让球队连成一个整体,虽然他的传球技术并没有顶级控卫那么高明。
不过有一点,范希和科比是骨子里的相似。他们都是那种为了胜利不顾一切的人,而且在关键时刻,范希从不手软,也从不愿意假手他人,他们都想亲自杀死比赛,并且愿意承担失败后果。
这是领袖气质。
范希就住在市中心,所以,他很快就回到临时居所。
科比还给范希建议,你现在应该去购置一套豪宅了,这才配得上你的身份。如果你需要,我为你推荐房产经纪人啊,一定让你买到最好的房子。
范希笑着说谢谢。
美国和中国不太一样,市中心除了那些顶级公寓,基本上有钱人都住在郊区,而且会天然的划分出富人区。
在富人区,一切资源条件都是好的。而且,出警速度都快很多。
反观在市中心,反而出警速度没有那么快。因为市中心代表着人口众多,代表着治安混乱,在美国,警察可远没有电影里的那么英明神勇,很多案子他们都不会去主动破案,尤其是治安案件。毕竟,在美国…很大一部分人手里都是有枪的。
范希租住的是一套不算顶级,但也是中产阶级以上才能住得起的公寓。
当他走进电梯,他很快就被一位工程师认了出来,他夸张的表情在大喊:“嘿,你是杰克吗?你是刚刚在比赛中获得全明星新秀赛MVP的杰克吗?”
这个答案不言而喻。
不会有其它人穿着全明星的训练外套,背着一个全明星双肩包,手里还捧着刻着名字的新秀赛奖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