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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 / 2)

 这人的话一出, 许多人都开始争着出价,不过多时,白飞飞卖身的价钱, 便从一千五十两银子, 涨到了一千九百五十两银子。

这次出价的人是聚贤庄游氏双雄中的弟弟游驹。游氏双雄本就家财豪富, 交游广阔, 与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仁义庄的三位庄主也颇有交情, 这次游驹便是受仁义庄庄主李长青所托, 来青蔓院救下沈飞飞这个故人之女。

人群中有许多人认识这位游二爷,见同来的人想要和他一争高下,忙劝道:“老兄, 这位游二爷有的是钱, 你口袋里若是没个四五千两银子, 我劝你还是不要开口了!”

有人听了他们的话,不禁满脸诧异,问道:“四五千两银子?就算沈飞飞是沈天君的女儿,又哪里值这么多钱?”

又有人道:“游驹也不一定真舍得用五千两银子去买这沈飞飞,不过他这人走到哪里, 怀里都会装整整五千两银子, 这一点倒是出了名的,要是今天他被逼急了, 说不定真就豪掷五千两来买下沈飞飞了呢。”

还有人嗤的一声笑,不信道:“这沈飞飞虽是一个少见的美人,但她又不是银子打的人,哪能值五千两银子啊?再说,我可没听说沈天君生前和游氏双雄或者他们老子有过交情,也没听说有过仇怨, 这游驹不过一个和沈天君素昧平生的人,怎会舍得用这么多钱去买沈天君的女儿?老兄,你们尽管出价便是。”

说话之间,已有数人出价,原先的一千九百五十两银子,现已涨到了两千四百二十两银子。

这次出价的人,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少年。

据这少年说,他是收了别人的钱,代那人过来买沈飞飞的。委托他那人和沈天君有血海深仇,沈天君早已过世多年,沈天君的儿子也早已下落不明,那人本来认为自己有仇没处去报,郁郁寡欢了很多年,前几日听说沈飞飞的事以后,就打定主意,要买下沈飞飞,将她带到自己父亲的墓前,砍下她的脑袋,以此祭奠先人。

这少年此言一出,众人都不自禁地“啊”了一声,声音都显得心情甚是激动。

有的哈哈一笑,拍手叫道:“好,好!真是痛快!到时也分我一碗血!你若是银子不够了,我再给你加一百两!”

有的满脸怒容,厉声喝道:“沈大侠虽然过世了,但他还有朋友在这里呢!真以为花了银子,把沈姑娘买回去,就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了吗?呸,我今天就在这里告诉你,休想!”

有的长吁短叹,说道:“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怎会有人舍得割下她的脑袋来?无头尸体,那还有什么看头?”

这少年微微一笑,朗声道:“小子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做事,只负责买人,不负责送人,更不负责传话。诸位有什么威胁人的话,倒不必现在对小子说。”

游驹见白飞飞低下了头,肩膀颤抖,泪水一滴滴地流了下来,也不知心中是悲伤多一点,还是恐惧多一点。

他心中大为怜惜,暗道:“李老爷子给了我两千五百两银子,请我帮他给沈姑娘赎身。他一定没有猜到,沈姑娘的身价竟会这样贵。这少年已经出到两千四百二十两银子,看他这副有恃无恐的模样,想来他的雇主起码给了他三千两银子。我手上还有两千五百两银子,留下五百两在路上用,且拿出两千两来,和这少年拼上一拼!”于是高声道:“你也别急着得意,谁说沈姑娘一定是你的了?我出三千五十两!”

这少年摇头笑道:“这位老兄此言差矣!这些钱的主人不是我,沈姑娘的仇人也不是我,我有什么好得意的?”等了三四秒钟,见没人跟价,于是道:“三千一百两!”

游驹见这少年仍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心道:“看来这少年手上起码有四千两银子。”略一沉吟,直接报了一个高价:“四千一百两!”

众人一听,又都群相耸动,均想:“四千两买一个女人?就算她是沈天君的女儿,但是沈天君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尸骨都已经化成灰了,花这么多钱买他的女儿,值得吗?四千两银子,足够咱们用几辈子了,这……这也太不值了!”

这少年脸色不变,说道:“四千四百两!”

游驹心想:“果然不是他的银子,他不会心疼!现在是四千两,又不是四百两,他竟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地又加了三百两!唉,我现在身上只有五千两,总不能为了买沈姑娘,身上一文钱也不留!那我俩走出这青蔓院,就要去街上讨饭了!”

他的目光扫过众宾客,又想:“也不一定。这里有这么多人,我起码能找到二十多个沈天君的故交,他们知道我俩的困窘以后,一定不会袖手不理的。要不最后这五百两银子,我就……”

游驹心中迟疑不决,过了半晌,仍没能下定决心。

忽听得那老鸨笑道:“还有没有比这四千四百两更高的了?”

游驹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脱口而出:“四千五百两!”

这少年道:“四千六百两。”

游驹心中一喜,暗道:“他这次只加了一百两,看来他手上的银子,应该也是在五千两上下!嗯,我且慢慢加银子,说不定还能给自己留点儿路费!”于是道:“四千七百两!”

这少年略一沉吟,说道:“五千两!”

游驹登时脸如死灰,心想:“看来不仅我看穿了这少年手上究竟有多少银子,这少年也看穿了我手上究竟有多少银子。早知如此,我直接加到五千两,那现在束手无策的人,就是他了!唉,总而言之,都怪我太过贪心!”想到这里,心中愧疚无比,不自禁地低下头去,不敢再看站在高台上的白飞飞。

那老鸨笑道:“还有没有比五千两更高的?如果没有——”

忽听得一人道:“游兄,兄弟这里还有点儿钱,你拿去用!”

游驹大喜,看向说话之人,见这是从前自己在江湖上结交的一个朋友,连忙迎了上去,和那人握手道谢,又接过银子,是三百两。当下朗声道:“五千五十两。”说着看向那少年,眼光中流露出得意之色,似乎是说:怎么样?你没辙了!

忽听得一个大汉冷笑一声,说道:“有人给你送钱,难道就没人给他送钱吗?小兄弟,我这里有五百两银子,你拿去,不用还了。到时你家主人杀沈飞飞的时候,允许我在旁边观看,那便是了。”向那老鸨道:“现在是五千五百两银子了!”

又一人冷哼一声,说道:“区区五百两银子,就想把沈姑娘带走吗?”看向游驹,说道:“你手上一共有多少银子?”

游驹一怔,老老实实地道:“一共有五千三百两。”

那人说道:“好,我再给你加三百两。一共五千六百两。”

又有人哈哈一笑,向那少年道:“我给你凑个整数好了!六千两!怎么样,还有人拿得出来吗?”

游驹听到这个数额,连忙四处找人凑银子,但他最后也只凑到了五千八百九十七两,与六千两相差一百零三两。

游驹连着问了几遍,都没人肯出这一百零四两银子——他要出价,当然得比那少年高一点。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将各人的银两还了回去,垂头丧气的站在人群中,不敢去看白飞飞。

那老鸨笑得合不拢嘴,说道:“现在已经到六千两银子了,真的再没人出钱了吗?”说着伸出手,捏着白飞飞的下颏,强迫她抬起头来。

众人见白飞飞抬起了头,她本就清丽秀雅,此刻苍白的脸颊上,亮晶晶地挂着几滴泪珠,有若朝露润湿水仙,许多人不由得看得痴了。

只听那老鸨说道:“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就算她是街边乞丐的女儿,把她带回家去,红袖添香,赌书泼茶,也是生平至乐,人间至幸,何况她还身出名门呢?飞飞这样的身份,便是做妻子,也是使得的。诸位相公,真舍得看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被人砍下脑袋,却袖手不理吗?”

众人面面相觑,眉目间颇有不忍之色。有人道:“妈妈,既然你也不舍得沈姑娘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被人砍掉脑袋,那你不卖给他不就没事了?”

那老鸨笑道:“这位相公说笑了。我们家做生意,最是讲究‘信誉’二字。既然我们早就说过,出价最高者可得飞飞,那当然是谁出的钱多,飞飞就归谁了。那位小相公出的六千两,是现在最高的价钱,只要没人肯出更高的价钱,那么不论我心里如何不舍,都只能亲手把飞飞,交给那位小相公了。”

忽听得一人哈哈一笑,说道:“不过六千两银子,竟将中原豪杰难住了吗?鄙人姓陈,愿以十万两白银,买沈姑娘为妻。”这人约莫三十四五岁年纪,身材高大,穿一袭白缎子金线绣花的长袍,高鼻雪肤,眼中微有淡淡的海水影子,想是胡人和汉人的混种。

众人听到这话,登时惊得呆了。

十万两白银是什么水平?

如贾府这样的国公府,嫁一个女儿,她的嫁妆,加上出嫁当天的酒席,花轿,凤冠霞帔和新娘喜服,也就一万两银子。这十万两银子,足够荣国府嫁十个姑娘了。

当然在场众人,皆和荣宁二府无亲无故,不会拿荣国府的惯例和十万两白银比较,只会拿身边的惯例比较,一比较之下,更觉难以置信。人人均觉,要么是这人疯了,要么是这人在说大话,要么就是他们的耳朵坏了。

那老鸨欢喜得快要晕倒,结结巴巴地道:“这位陈相公,你说的……可是……可是真的?”

那姓陈的从怀中拿出厚厚一沓银票,说道:“自然是真的!怎样,你卖不卖我?”

那老鸨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眶中跳出来,蹦到那姓陈的手中这一沓银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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