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灯时到了书院,随意吃了点饭菜,无意与什么院长秉烛夜谈,于是便从善如流地接受了书院值日学子的安排,入住了书院的客院,当然,也接受了学子关于院长不在的解释。
一夜安眠,直到日上三竿,不用在夜半起来为了早朝而忙碌,也许是唯一在这男儿国里值得称颂的地方。因而她很知足,也因此不再急匆匆地寻找回家的路,倒是悠哉游哉地睡起懒觉,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了。何妨呢?人家千方百计要她来此,又煞费苦心地将她拖入浑水之中,甚至想方设法要阻止她回去,她也不是没心没肺的人,总该有所表示,不是?
“主子,可醒了?”大约是听得屋内的声响,所以朝歌自然而然地端着水立在了门外。会叫十里主子的人不多,多数人是叫小姐的,而即使是青灯,多数时也只是叫她十里,只在特别生气的时候,才会叫她殿下,但唯独朝歌,从照顾她的第一日起,就是喊她主子的,哪怕当时她不过是一名无人理会的公主。
十里悉悉索索地给自己穿上了衣服,她曾是一位帝王有人伺候更衣梳洗没错,但行军打仗的时候可没有带侍儿伺候自己的习惯,久而久之,便也不需要人伺候了。
拉开门,午时的阳光直直地射了进来,微微有些晃眼,但只一会儿,便也适应了。就如同她之于这个男儿国,久而久之便也能够忍受了。
“主子,白及来了,在前院!”朝歌一边伺候着十里梳洗,一边用最简短的话语回报着,“青灯去了书院后的天通寺,午膳不回来了。主子可要去前院?”
“去吧!”十里点点头,放下洗脸的棉巾,说实话她用不惯这里的棉巾,因为不如毛巾那般柔软,但她虽然曾经是一位帝王,但也仅仅只是帝王,只懂得坐享自己百姓的劳动果实,却并不懂得其中的技艺,因而即使用不惯这里的棉巾,也只得将就,就如同她在回去之前必须将就这里男人的不安分守己,以及女人的涂脂抹粉。
穿着厚厚的棉袜保暖,趿拉着柳木的拖鞋,一身与往常迥异的白色曲裾深裙,齐耳的长发随着春风向耳后拂去,只一会儿便已然到了前院。
白及就坐在前院的矮几前,矮几上放着一桌子的早点,从酱瓜酱菜稀饭小米粥,到刀切云吞粢饭无一不有,却也无一不是凉的。十里有些纠结地看了一下外面的天色,虽说她没什么时间概念,但日当正午,应该还是不会搞错的吧,不是该吃午膳了吗?怎么还堆着这些早点?
白及从十里出现在前院的那一刻就看见她了,他是从云隐寺出去的,和十里的恩恩怨怨自然也是在孤山上结下的,说起来,他应该算是云隐寺内第一批倒戈十里的和尚。犹记得当年,她不过是一介五岁的稚童,但是仅凭着自己一人,却一手策划了绑架以及勒索,其中的心思乍看无啥惊奇,可细想却也是心惊,而这些,足以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命中注定。
想那当初出家并不是他自愿的,只因家境微寒养不起那么多的子女,才送到了云隐寺,凭着一点慧根剃度成了和尚。不过出家之前,许是为了安抚他反逆的心,父母曾经给他算过一卦,卦中说他不会属于佛门,当遇到命中注定的人的时候,便是他离开佛门的日子。于是他天天盼着那人的到来,日复一日。而就在他入佛门的第五年,他终于遇到了她。
他知道她是五年前丽阳传言里伴着帝王星出生地唐国十七公主。也知道所有人都不相信她就是那帝王星。但是所有人不信他却信。因为在五岁地她地眼里。他已经看见了一位帝王才会有地智谋、心术。以及足够地狂傲。冥冥中他知道。这个女孩就是他今后要追随地人。无关风月。至少那时无关风月。而他。素来就是信天。信命地人。后来他离开云隐寺。求职于朝廷。一晃三年未见。却从不曾忘。如今见她却还是和当年一样。一切心思隔绝于琥珀烟雾地双目之外。目中无人。不。或者比当年更加目中无人了。
“凉了!”十里仿佛是没有看见白及。自顾自地坐在了餐桌前。触手碰了一下放在桌上地稀饭。微微皱了皱眉。
“这是早膳!”白及本来对于十里这样目中无人地态度就是十分不满地。你说你目中无别人也就算了。怎么连他也给无掉了呢?
“哦~”十里长长一叹。“现在该吃午餐了。怎么还不撤了?”说罢还有些看白痴一样看着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