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决定当个混混儿,但姬夜一点也不感到可耻,反而有股新鲜劲,这可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不管怎么说也得把它做好啊!
这也是欺负姬夜不懂社会行情,他根本就不知道混混在这个社会有多么的受人厌恶,简直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这方面来说,姬夜还是太单纯,太天真了。简直天真得可爱!
姬夜的身手好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儿,黄毛三人很快就认了姬夜为老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识时务者为俊杰,黄毛三人是把这句话发挥得相当完美!有人罩着自己为什么不要?
这个社会就是有这么现实,如果你没有实力的话,就小心翼翼的做个老百姓平淡的生活下去;想要往上爬,你就得抱别人的大腿。特别是对于他们混社会的来说,打架斗殴就是常事,就如同吃饭一样,必不可少。想要保护自己的性命安全,更何况想要混的好,混出个名堂,你就得找有实力的人,抱大腿,大树下面好乘凉。
再看姬夜,象征性的推辞了下也就答应了,虽然是当混混,他也不能做别人的小弟啊,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他有实力也有能力,当然不甘人下,再说了,自己做了大哥,以后还得保护他们,所以,他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大哥,我们去吃饭吧,算是为您接风洗尘了!”黄毛笑着问道。
摸了摸肚子,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姬夜也是感觉到饿了:“去吧”
“好嘞”黄毛笑嘻嘻的答到。便带着姬夜向城市的老巷道而去。
最后,四人来到了一处夜市,这里很宽广,一片巨大的平地上摆着杂乱无章的摊子和桌椅。虽然破旧,不过却是很热闹,鱼龙混杂,人声鼎沸。小贩们的吆喝声,汉子们的大笑声…
众多的声音源源不绝的传入姬夜的耳朵,进入脑海,姬夜不满的皱了皱眉,他讨厌这种喧闹,他习惯了独来独往,喜欢清静。这种喧哗,人来人往的局面他不喜欢。
看出了新认老大的不满,黄毛在姬夜耳边说了句:“老大,混混的世界就是这样,需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以后可能要经常出入这种场面,所以您得习惯这种场面才行!”
听到这句话姬夜无奈的叹了口气,以后还要出入这种场合?而且还是‘经常’!早知道,就不该决定当混混了,心里默默说了一句“哎,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过姬夜是个做事有始有终的人,既然决定了做个混混,就得做下去,绝不能中途放弃。
平复了心情,恢复了那副平静的表情,道:“走吧”。便率先向前走去。
黄毛三人赶忙跟上,十几分钟后,找到一处空桌,就坐了下来。蓝毛这个最小的‘小弟’拍了拍桌子,大声喊道:“老板,点菜”
过了一会儿,没人应。
蓝毛又拍了拍桌子,更大声喊道:“老板,点菜”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没人应。
蓝毛真的怒了,刚认了个实力强悍的大哥,正急于表现自己呢,没想到这个老板一点都不配合,这可就让他感觉在大哥面前丢了面子了,偷偷看了姬夜一眼,发现姬夜看向别的地方,压根就没看他,以为姬夜瞧不起他,既然老板不给他面子,那也就不能怪他也不给老板面子了,所以他就把火发在老板身上了。:“老板,你TM聋了没听见啊?老子要点菜,快点滚过来,不然老子掀了你的店!”
这时,从烧烤处赶紧走过来一个中年男子,站在蓝毛面前,怯怯的说道:“大哥,对不起,客人实在多了点,刚才没听到,请您多担待些,抱歉了”
“老子叫了好几声,你没听到,你TM聋啦?”蓝毛瞪着他,大骂道。
“大哥,您看,这里确实很忙,又很闹,是真的没听到,要不,等会给您便宜点算是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