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科幻灵异>八零辣妈飒爆了> 第187章 又是陈封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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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又是陈封的地盘(1 / 1)

 吃完午饭,林麦上楼睡了一觉。 昨天晚上在火车上睡得并不安稳,只有在家里才能睡安稳觉。 这一觉睡到下午五点,醒来时看见小萌宝坐在她身边为她扇扇子。 林麦心疼她:“妈妈不热,别给妈妈扇扇子。” 小家伙是心脏病人,还在恢复期,劳累会影响病情恢复。 豆豆十分认真道:“妈妈满头大汗,怎么会不热呢?” 家里又没电扇,大热天的,谁睡觉不是满头大汗。 林麦洗了个温水澡,又以路人的身份,匆匆写了芳芳舅舅窦勇以权谋私的恶劣行为的小作文。 在文章中她特别强调,虽然无证经营不对,但是抓住小摊贩无证经营的把柄,敲诈勒索,实在是败坏执法大队的形象。 她都写得这么严重了,不信窦勇还有好果子吃。 让那对母女俩再也没有资本横行霸道。 写完了小作文,用信封装好。 下楼吃了晚饭,林麦就带着李明成和阿黄,蹬着三轮车从后门出发,去江汉街摆摊,顺便找个邮筒把小作文给投了进去。 江汉街不仅在几十年后十分繁华,这个年代也很繁华,沿街的门面灯火辉煌,全是私人开的精品时装店。 说是精品时装店,里面卖的不过是从广州打的服装。 这个年代,在江城人眼里,凡是从广州来的时装就全都是高档货。 就像汉正街的时装运到小城市和县城,也被奉为高档货是一个道理。 林麦来城里时间不长,又天天忙生意,晚上很少出来逛街,以为没人在江汉路摆摊。 等去了才发现,江汉路摆摊的人不少,热闹非凡。 吃穿用度什么都有卖的,尤其以卖小吃的最活跃。 虽然摆摊的人不少,但是空位置也很多,毕竟这个年代敢摆摊的全都是胆大包天的主。 可是胆大包天的又能有多少? 好位置已经被别人给占了,林麦选了个相对而言比较好的空位置摆摊。 摊位还没摆好,一个混混头领带着几个小混混走了过来,用手中的铁棍轻轻敲着林麦三轮车的车头:“新来的?” “嗯呐!”林麦抬眼看了他们一眼,把衣服摊在三轮车上。 “来我们这里摆摊要交摊位费。” 李明成在乡下长大,哪知道城市的险恶,更不知道还有混混。 顿时火冒:“你谁呀?凭什么要交摊位费给你!” 阿黄也跃跃欲试。 混混头领脸色顿时不好看了:“不交摊位费,就跟老子滚!” 李明成的牛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我们就不滚!你能咋样?” 混混头领招了招手:“这家伙不知道规矩,咱们让他了解了解。” 林麦一看不好,这是要打起来的节奏。 忙拦住李明成,冲着那几个混混赔礼道歉:“我哥他刚从乡下来,什么都不懂,你们不要计较。” 那几个混混也没想着非要打一架,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收摊位费。 混混头领见好就收:“看在你的面子上,这事就这么算了,你把摊位费给交了。” 林麦问:“我就卖一天,交多少?” 混混头领扒拉了一下她三轮车上的货物:“既然不是天天来摆摊,那就按次收。 只要来这里摆一次摊,我们就收一次摊位费。 卖服装,摊位费比较贵,一次要交十块钱的摊位费。” 这个年代社会刚刚转型。 以前人们全都穿着千篇一律的衣服,现在突然让穿鲜艳的衣服,谁不想展现自己的美丽。 所以服装生意是暴利行当中的战斗机,小混混收的保护费也就比较多。 十块钱的保护费虽然很贵,但是林麦拿得出来。 让她交保护费可以,但她不能白交。 她搓着手点头哈腰地问:“是不是我把这十块钱的摊位费交了,你们就会保护我在这里平安做生意?” 她不想再像五一卖家禽那样,交了保护费,差点被另一伙混混给吃了黑。 所以摊位费可以交,但是必须得保护她。 那个混混首领点了点头:“这个自然,如果有人捣乱,你只管报封哥的名字,人家就会走。” 封哥?这里也是陈封的地盘? 林麦讪笑了一下:“如果那伙人是另一个团伙的,不仅不走,还抢我的货怎么办?” 混混头领拍着胸脯保证道:“那就告诉我们,我们会帮你把货给要回来的。” 林麦小心翼翼地问:“真要那样了,我上哪里去找你们?” “只要不刮风下雨,我们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走上一遭,到那时你跟我们说。” 全都问清楚了,林麦这才交了保护费。 虽然交得痛快,但是给的寒酸。 故意把身上的分票角票全都拿出来凑了十块钱交给了混混头领。 那几个小混混见她老实巴交,对她很满意,临走时还不忘叮嘱她有困难找他们,搞得林麦都要产生幻觉了,以为他们是正派人士。 江汉路的生意就是好,本来计划还要卖一天的衣服,当天晚上不到九点就卖完了。 卖完了衣服,林麦在隔壁摊子上花五块钱买了一块假名牌上海表和一个假金戒指。 李明成不解地问:“你买这些假玩意儿干嘛?” 她又不是没有真手表,又不是没有真的金首饰。 林麦轻描淡写道:“便宜,买来好玩。” 李明成更加不能理解了,五块钱还便宜!都能在商场扯一块布料做件衣服了。 可是钱是林麦自己赚的,他只是个看场子的,没资格管她花钱。 在江汉路摆摊,有陈封手下的小弟看场子,没多大的危险。 可是回家的路上却充满了危险,人家小弟是不会护送他们回家的。 要是在路上跳出几个抢匪就糟糕了,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为了抢钱是会杀人的。 收拾好了东西,李明成带着林麦和阿黄,把三轮车骑得飞快,一口气骑回了后院。 虽然有惊无险,可是心有余悸。 这种刀尖舔血的经历还得再来几回。 本来决定后天再去广州打货的,林麦决定明天就动身去广州。 她把这个打算跟周彩云和李明成一说,两个人都表示强烈反对。 周彩云道:“你一个人出门又不安全,等方教授回来再说吧。” 林麦嗤了一声:“说得好像他回来可以陪我再去广州似的,就这么决定了。” 周彩云见阻止不了她,问:“明天啥时候动身?” 林麦思考了片刻:“下午吧。” 李明成问:“为什么不选在明天上午?白天出发不安全些吗?” 林麦摆摆手:“你不懂,我们江城这边治安比较好,广州那边治安乱得不行。 我下午出发,正好第二天上午八九点到达广州,反而安全点。” 头一次去广州就是晚上,可谓惊魂。 “再说我明天白天还想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 周彩云沉默了片刻,问:“这次你打算带多少钱的本金?” “这次货净赚了大概三千,加上上次的本金,我全带上。” 本金越多,拿的货就越多,挣的就越多。 六千块钱的货,轻而易举就能挣到六千。 再加上交在房东大爷的定金和自己手里的积蓄,差不多有一万块钱,能把房子给买下来。 只有早点把房子买下,她才能安心。 周彩云愣了半天,只叮嘱了一句:“你可要把钱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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