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暗夜军团的人,开始消失在迷雾之中。
如今的姜轩,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消瘦,轻狂的小孩。
今年的他,也已经二十岁,胡渣都已经出来了,眼神也不再是以前那样的漂浮不定,而是看着东方,多了一种无以言说的坚定。
这一次。
他的暗夜军团,损失八人。
八个人。
在别人看来,这绝对是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战斗,暗夜军团,以八个人的损失,颠覆了整个伊斯坦布尔,以及奥斯曼。
但对姜轩来说,他很心疼。
因为这八个人,全部是他一手带出来,每天一起摸爬滚打,训练出来的,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尸体,自然是带不走了。
太远。
于是,当他来到这大漠之上,便将所有人集合起来,给这八个兄弟送行。
骨灰,随风飘荡,没入荒漠。
三千人,目光炽热,神情坚定。
“启程!”
“回家!”
“励剑戈壁劲西风!”
“励剑戈壁劲西风!”
“沙场点兵……”
“沙场点兵……”
三千人,浩浩荡荡,却是军行如风。
有着哈米德的通行证,沿路所有城镇,城堡,以及各类驻军,都没有为难他们。
一个月之后。
姜轩终于离开了奥斯曼的国土。
“老大,真就这样了?”
一个小弟,看着再次回头看的姜轩,叹了口气。
姜轩冷冷道:“不然还能怎样?”
那哥们笑道:“既然两情相悦,何不直接带回龙炎,这传出去,岂不也是一段佳话?好歹那妮子,也是奥斯曼的公主呐!”
姜轩无语看了他一阵,直到将后者搞得莫名其妙,姜轩才淡淡道:“正因为她是公主,才不能这么做。”
“什么?”
旁边的人,无法理解。
姜轩一拉缰绳,停止快速奔袭,再强的战马也需要休息,任由他的“风电”慢慢行走,他才继续道:“原因很简单,如今的凉州太强势了,若凉州再和奥斯曼联姻,朝廷会怎么看,朝堂会怎么看,全国会怎么看?”
几个人脸色纷纷大变,然后惊骇对视,再也不敢言语。
这还用说?
圣上现在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所有人,都在盯着兵强马壮的凉州。奥斯曼虽然刚刚经历内乱,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国土缩水,奥斯曼,依然是横跨亚欧非的超级大国。
如果姜轩是和秦长风,哪怕是和邹胜一般,名扬天下,那也罢了。
此事可以先禀报朝廷,让皇帝出面,进行联姻。
两个超级大国联姻,客客气气挺好的。
然而……
他不是秦长风,也不是邹胜。
他只是姜轩。
一个从一开始,就注定要生存在黑暗中的一个人。
尤其是这暗夜军团建立之后,他已经慢慢开始淡出人们的视线。
在凉州,他依然地位尊崇。
但在龙炎,他却已经开始销声匿迹。
他更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