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天一夜的飞机,才到达地球的另一端。朱八贵早已在机场等候我多时。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大家不用怀疑这个,因为一个三百多斤吨位的大胖子,穿着宽大的嘻哈装,脖子上套着一条比狗链还粗的黄金项链……想不注意,都不容易。
“嗨,哥们,你可让我久等了。”
朱八贵上来要给我一个拥抱,被我轻巧的躲开了。
我笑着道:“你瘦了不少。”
当然,这句话开玩笑的成分居多,决没有夸奖的意思。不过朱八贵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他开心的道:“真的吗。”
我违心的点了点头,不露声色的转移话题,我说道:“你的车呢。”
“在停车场。”
朱八贵带我来到车场,他拿出钥匙,按了一下。一亮崭新的红色豪华跑车大灯就闪了一下。
我诧异道:“你又换车了?”
朱八贵笑了下道:“嘿,上一辆开的时间久了。就换了,你看看这辆怎么样,还凑合吧?”
朱八贵嘴上说的谦虚,我却分明看到他脸上的得意之色,显然是对这辆新车很满意。我没有回答他,因为他上一辆车才开了不到两个月,听说是花了上千万的。
对于朱八贵换车的速度比换女朋友还勤的作风,我不表达看法。因此在车里的时候,我将话题谈到了天使纹身。
“他叫贝斯特,经常上华尔街头条。”
朱八贵解释了一番,我才对贝斯特有所了解。贝斯特是个很简单的人,家产多的花不完,但从没有不良嗜好。自从他妻子给他留下一个女儿便离世后,他就一直过着独身生活,也从未听说过他和任何一个女性有过绯闻传出。
“他的家产多的花不完,而且他的女儿也非常漂亮。”
朱八贵提到贝斯特的女儿,表情很猥琐,口水都流了出来。我有些看不下去,摇摇头说道:“跟他女儿有什么关系,我们还是说说贝斯特吧。”
胖子惊讶的看着我道:“怎么会没有关系,关系可大了。”
我说道:“有什么关系?”
我本以为朱八贵会说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朱八贵竟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那个纹身就是在他女儿莫瑞兹的脖子上啊。”
我呆了一下,急忙道:“你不是说有纹身的那个人是个大人物吗?怎么会是他女儿?”
在我看来这个贝斯特才是个真正的大人物,二十岁哈佛毕业,三十岁创业,四十岁便赚到了一个人几辈子也挥霍不光的钱财。这其中的过程简直是堪称精彩,就像小说里白手起家的主人公一样,他本身就是个传奇。但是朱八贵竟然说他女儿才是,我不禁好奇起来。
朱八贵鄙夷的道:“有俩臭钱也叫大人物?”
我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好在胖子没有过分鄙视我,不然我想我会忍不住给他一拳。
胖子清了清喉咙,道:“莫瑞兹才是真正的大人物,老头子留下的钱多的花不完。长得也非常漂亮,不知道多少豪门公子男明星做梦都想一亲芳泽。”
说道这里,胖子摇了摇头,愤恨的吗了一句:“一群色狼!”
我愣了一下,这才知道我误解了他说的“大人物”的意思,明白原因后,我不禁苦笑不得。
朱八贵看到我的表情,急忙解释道:“你想想看,在这种背景下,你是见到贝斯特容易些,还是约莫瑞兹容易?”
我明白他的意思,贝斯特是个成功的商人。而商人总会有很多应酬,只要有心,在聚会上很容易和他攀谈几句。而莫瑞兹则没有这些顾虑,也无需任何的应酬,行事自然也就更随性,更依照自己内心的喜好来做。
“原来你说的‘大人物’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