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社会文学>童养媳之桃李满天下> 第一百二十四章 较量 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二十四章 较量 下(2 / 2)

黎荷脸色一白,摸了摸手臂道:“可是已过去好长了,骨头会不会已经长好?”

“所以要重新打断。”黎宝璐捏了捏她的手臂,见她吃痛,便道:“等用过午饭我便帮你重接。”

黎钧捏着拳头愤愤,“大姐,你别回鲁家了,就在家里住下,我来养你。”

黎荷垂下眼眸道:“你打不过他的。”

“打得过他你就留下吗?”黎宝璐好奇的问。

黎荷苦笑,如果连打都打不过他,我回娘家只会让他把愤怒转移到家里来,到时候家里一个都逃不过。

“不算二叔,家里不是还有四个人吗,每人一锄头出去,我不信打不过她。”

黎荷摇头,“你不懂,他看着瘦弱,可一旦打起人来却疯狂的很,不要命一般,别说我们娘四个,就是加上爹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我不信,一会儿我们试试看,是不是真的打不过。”

黎荷目瞪口呆。

黎钧和黎柳却跃跃欲试,,黎柳更是蹦起来道:“我去找根大一点的木棍。”

黎宝璐扭头与顾景云道:“我不支持以暴制暴,我觉得这种人渣还是应该送衙门得好,但在大楚,殴妻是合法的。既然家暴合法,我想妻子反抗一下反过来殴夫的罪名应该也重不到哪里去。”

“不,”顾景云沉声道:“妻殴夫,轻者杖三十,重则杖一百后流放二百里至八百里不等。若夫亡,处绞刑。据我所知,鲁同被流放,年限却只有十二年,十二年后他便能消掉罪籍回乡,而这还算重判,若不是其妻族纠结家族子弟向县衙施压,只怕也就监牢七八年便得自由。”

黎宝璐一愣,道:“《大楚律法》上不是这么规定的……”

“法理不外乎人情,男尊女卑,县衙自然会更倾向于男子,何况这些年女子地位愈低,能被判流放琼州已是那位县令同情死者,若是遇上个糊涂的,打上几十杖便放人的也大有人在。”

这就是人治的坏处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刑可以根据自身好恶来决定,弹性太大。

黎宝璐抿嘴。

见妻子不开心,顾景云便道:“不过这是流放之地,里正不上报,不会有人知道的,便是知道,无人给他撑腰也只会当看不见。”

他笑道:“你忘了我们现在的县令是谁了吗?”

现在的县令是谭谦,让他做事须得有钱才行。

顾景云拍了拍她的手道:“想做什么便去做吧,一切有我呢。”

黎荷与黎柳便忍不住去看顾景云,心中歆羡,都说做童养媳苦,但黎宝璐一点也看不出曾经受苦。

黎钧却已经习惯,他在秦家住过,知道秦家的人待这个堂妹都很好。

黎宝璐眼中闪过寒光,捏了捏拳头道:“那我便不客气了。”

她心里堵了块石头般,她知道现在女子的地位低,一路走着也感受到了,但事关生死的男女之别却是第一次呈现在她面前。

原来女子的性命竟如此不值一提吗?

黎宝璐倚在门口看鲁同,他们已经把东西搬进了黎家,梅氏正拿出一部分来打算做午饭,看到黎宝璐站在门口看他们,便回头对她笑笑,“宝璐饿了吧,二婶这就做午饭。”

黎宝璐点头,目光依然盯着鲁同。

鲁同汗毛倒立,抬头对她笑笑,打招呼道:“二妹没见过我吧,我是你大姐夫。”

黎宝璐点头,“我知道你,我堂姐身上的那些伤是你打的?”

鲁同面色一沉,对黎宝璐的质问很不喜,“二妹说的什么话,那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就不牢你操心了。”

“结婚是结两姓之好,女子在世俗及法律上虽都弱于男子,但民间还有一俗,夫要是欺妻,作为妻的娘家人是有权为姐妹讨回公道的,只要不打死,衙门一般是不管的。”

鲁同眼中闪过幽光,心中警铃大作,谁会那么直接跟姐夫讨论这种尴尬且有伤感情的事?

除非他们不想让黎荷跟他过了!

他“嚯”的抬头,丢下手里的东西道:“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黎荷现在是我婆娘,我想怎样就怎样,用你管?”

说罢对屋里喊道:“黎荷,你给我出来,这个年我们不过了,赶紧跟我回家。”

黎宝璐便笑便冲他走去,笑道:“我堂姐的手臂没接好,需要打断后重接,我看她害怕得很,我虽常给人接骨,但断骨却是第一次,所以生怕手上没个轻重,夫妻一体,不如先在姐夫身上试试?”

说罢伸手朝鲁同的胳膊抓去,鲁同热血上涌,眼睛通红捏着拳头就朝黎宝璐的头脸打去,几声惊叫声起,黎宝璐却伸手捏住了他的手腕,左手将他往前一扯,右手顺势摸上他的手臂,手掌一转,几声“咔擦”声响,鲁同哀嚎一声,愤怒的用脚去踹黎宝璐。

黎宝璐抬脚挡住他的脚,直接往前一勾,把他的脚往前一扯,再一扫,把人摔在地上,右脚踩住他的小腿狠狠地一碾,“咔擦”声响,鲁同生生的痛晕过去。

黎宝璐回头冲目瞪口呆的黎荷招手,“你来。”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