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右手掌心向外侧一翻,出人意料,旋出一把更小巧的手枪,刚好握在掌中。
眨眼之间。
小手枪,已经瞄准了对面的火鸡哥。
他继续不当一回事,十分轻敌地道,“呵呵,你也带了家伙,比我的还小。不过,没用,老子现在就送你见阎王!”
说罢。
他飞速扣动了扳机,一发金色的子弹,从枪膛,破晓而出,径直射向祝晗的脑门儿。
所有人都觉得祝晗完蛋了。
因为他慢了很多。
子弹还没出鞘。
“哈哈哈,他不会用枪!”
“拿个高科技的小手枪只会吓唬人吧?”
“如果他能做总裁,那我就可以做总裁爷爷了!”
“说得对,从没见过这么笨这么傻的总裁!”
“他死定了!”
“论枪法,没人比得上我们的火鸡哥!”
“没错,他即便现在打出了子弹,也已经晚了……”
……
洪帮的人,认定了祝晗会死掉,火鸡哥会轻松获胜。
而宁愿则是看得心惊肉跳,本能地替他着急,“快躲啊!祝晗!”
她的手心里,布满了湿漉漉的汗水。
丁总轻柔地握着,仍旧是那般举重若轻,没有一丝着急的样子。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子弹距离脑门儿不过十公分的时候,祝晗忽然叩响了扳机,一颗细小如米粒的淡白色子弹,突然爆射而出!
擦着破风之声。
米白子弹迎头撞上了金色子弹,生生将它击落在地,不偏不倚!
这一幕。
惊呆了所有人!
还有这种操作?!
而更让他们吃惊的是,米白子弹,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飞射前行——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