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猛的心里有些犹豫,确切的说他在害怕。
是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即便非常努力地练了两个月真功夫,也无法一下便克制住内心本能的恐惧,何况如今面对的还是手拿火枪人高马大的洋毛子。
脱下德国兵身上的军装,杨猛一件件的套在了教士袍的外面,虽然这衣服严重不合身,但卷起裤腿袖口后,倒也勉强不影响走动,至于这幅典型的黄皮肤面孔,戴上那顶黄色的长舌军帽便可遮住大半,再抹上一脸的鲜血,基本就把伪装升至完美级了。
笨拙地在几把毛瑟枪上鼓捣了半天,杨猛才把里面的子弹退了出来,怀里的驳壳枪成了摆设,总要再搞一把长枪防身,对于一个习惯了纸上谈兵的宅男,即便如今身体已经有所强化,仍然感觉需要更多的保障。
杨猛举起了步枪,四处地瞄了瞄准,算是给自己找一招手感。至于准星和后座力等问题,只有在射击中慢慢体会了,在这种胡同中的遭遇战,只要端稳手臂,就算把这步枪当做傻瓜相机般的艹作,想来也不会歪得找不到北。
当然,两把匕首也被杨**回绑腿里,不怕骗不过八国联军,怕的是与武门中人狭路相逢时,连个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死。
令杨猛感觉自己终于有了一丝主角光环的是,在乔装拿枪之后,第一个遇见的目标是位熟人,而且还是一位功夫强悍的熟人。
“郝师兄,别动手,是我啊……”
郝恩光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放下手上准备投掷出去的长枪,没好气地翻白了杨猛一眼:“你不要命了,这么乱搞,两面人看到都得动手……”
杨猛嘿嘿一笑,“你也穿上军装,一会好接应师傅,否则这么硬拼很难活着出城……”
郝恩光一身是血,有些疲惫的坐在了地上,双手仍在不住的颤抖着,大概是杀的洋毛子太多,手上的白蜡杆大枪也断成了两截,尽管装在毛瑟枪上的刺刀很不趁手,可到底大大增强了对洋毛子的欺骗姓。
“傻二说的对,师傅他们即便再强,也无法与遍布京城的军队硬拼而退,眼下内城简直就乱成了一团,是要早早的做些安排,好接应师兄弟们出城。”
想到这里,郝恩光无奈地穿上了杨猛递给他的英[***]服,将脸用鲜血抹得严严实实,这才急冲冲的跑进了河泊厂的胡同。
有了郝恩光在旁边接连出手,杨猛的心里顿时踏实了许多,在师兄以身作则的演示下,偷袭起来也没了缩手缩脚的毛病,接连的射击与刺刀冲杀后,准头和胆气明显提高了很多。
与后世武术比赛注重的招式连贯或架势到位不同,这个大时代的招式都是在血雨腥风中锤炼而来,特别是修行形意拳这种战场杀拳的高手,极为注重拳法的实效杀伤力,很多招式都要求快打猛进无遮拦,奔走之中要杀人夺命莫胆寒。
平时看似无用的小手段,在实战中多是用来踢裆、插耳、挖眼的散手,可以说招招皆可置人于死地,手脚都要用得心思活泛,就连师傅这等平曰谦逊和蔼的宗师,一旦动起手来,那撒灰蒙脸这种高难度的技术,都经常会运用在实战拳术之中,而且还必须用得隐蔽漂亮,越是这般阴狠毒辣的招式,名字往往越是赫亮斯文。
这个理念同样适用于郝恩光。经过连番的杀人实战,杨猛忽然明白了为何后世称国术是只杀人不表演的技击手段,原来这手段本就是从血腥的战场中总结凝练出来的杀人技巧,这样的招数在太平盛世的时候,又如何敢拿出来给百姓学习、演练或切磋?
别说强身健体,不让人绝户丧命便已经是留手了……
这才是真正的强身救国之法,是为国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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