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由于以前在近交配中出现过“妖怪”或其他不祥之物,让他们的先辈们对近亲交配深有戒心,所以才会有这不成文地规定。
但到了太昊以后,由于组成的部族较多,同城内交配的情况比较常见,以至长老们对这些规矩的要求也没有过多地强调了,年青一辈的小子们便坏了规矩,甚至出现了这种**之举。
虽然族人们已经为出发到铜码头作好了准备。队伍已经不能停止。
但这件事还得处理好了我才能放心地走。
“在宗庙外颁布太昊法令,以后,不仅兄妹间不得同居(这时还没有婚姻的概念),凡父辈和祖辈间为兄弟的。其子孙也不得同居,违者处以役刑!这次妹妹就到大元去学纺织,三年内不得返回太昊城,以为后者诫!”
长老和族人皆大惊,不料我对这件事情会有如此大的反应,我却知道,为千万世计,这一条必须成为将来的太昊法中重要的一条,或者至少是单独成法地太昊婚姻法中的重要原则!
本来已经觉得很委屈的小伙子直接就晕了过去,那位已经哭干了泪的妹妹则重新掉出了泪珠,我却一副铁石心肠,对此丝毫不显同情,冷看任族中人将小伙子拖回去了,自己则带着大队出了城门,那个女孩子也不敢有违我的命令,乖乖地跟在了大队中。
风余和风尘送到了城门外,等大队消失了才回去。
“族长这是怎么啦?”等我的队伍消失不见,他们俩互看一眼,同时问对方。
“罢了!族长虽然偶尔严峻,对族人一向慈和,但从未有过大错!这一次的事情弄得如此郑重,其中必有深意,我们不要多猜了!”风余总结道。
其实一路上我也有点忐忑,这一次对两位“错鸳鸯”的处理,却是有些有理无情——在法律上我还没有规定不得近亲结婚,就这样将他们拆开,是有点“不教而诛”地味道,但从心底里,却是真心为他们好,希望多年以后他们能原谅我吧!
途中我也偷眼观察那个女孩子,初时泪眼滂沱,数天后开始和同行地姐妹们有说有笑,毕竟只是十多岁的小孩子,心性不坚,让我也放下心来。
11月中旬的大河已经浅得低于了马膝,以前对族人们来说可能还是有点为难,除了骑兵可以轻易地涉过以外,在刺骨的冰水中涉过300米宽地水面还真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但现在有了牛车,就大不一样了,码头已经有了十多辆牛车,用于冬季的大量物资运输,也偶尔用于客运。
“太昊的牛车开始多起来了,现在又是农闲时间,通知一下宗庙,这阵的铜锭和盐就用牛车运吧!”我对风舟说。
“好嘞!”风舟爽快地答应下来。
我也跟着大队过了河,却没有再往东行,只是在盐码头的坡地上送他们远去,我则带着一个骑兵小队直奔北方。
快速先进之下,两天半时间,我们就看到了上次和炎族大战的地方,这条路我们从来没有走过,但根据以前从其他地方绕过来的路程计算,居然也没有大错,一次就找到了。我的主要目的却不是到战场上来怀旧,而是去看一看大河改道的地方。
显然,当年的战场并不是大河改道的地点,却让我们看到已经干涸的旧河道。
时间有限,我没空到有熊族那边去看望一下豹子,只远远地看到了当初的山口已经修起一段墙,上面已经有人守卫,而山口外的草原上,也零星有族人在放牧。不过这应该不是炎族人,而是有熊族的牧场了。
旧地重游,没有让我留恋,转眼我就扭头向西,沿大河旧道向上游,吸引我的是那些靠近斟戈族的牧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