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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兴修水利(1 / 2)

蛮族战皇 末家大少 更新时间 2022-02-21

 对于元朝,曾经对强大帝国的失败和成功管理,我们都有一个期待之说。

横看历史数百年,纵看时代有三千。

元朝的行政架构为:行省下设有道、路、府、州、县。县以下在城市设立坊;在农村设立社。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设施,是通过社制和坊里制的推行而确立起来的。

社制又称村疃制度,是元朝在农村的蒙、汉地主统治机构的基层组织。

虽然没有管理如此庞大国家的经验,但是忽必烈当时用了不少汉人去管。

元朝,在县一级下面设立两套行政组织与驻防军相结合:城关的坊里制;农村的村社制。

坊里制:于城内分若干片,名曰隅如东西隅、西南隅、东北隅、西北隅。隅下设坊,置坊官、坊司。坊下设里或社,置里正、社长;有的设巷而不设里,置巷长。

村社制:于县下设乡,置乡长;有的设里正而不设乡长。

乡之下设都,置主首。主道名额是:上等都四名,中等都三名,下等都二名,均视户数多寡而定。

都之下设村社。社的户数,率以五十家为准,除驻防蒙古军、探马赤军外,蒙古军由各自千户的士兵编成。

探马赤军从各千户、百户和部落中拣选士兵,组成精锐部队,在野战和攻打城堡时充当先锋,战事结束后驻扎镇戍于被征服地区户数超过五十家者,待增至一百家,添设一社长。不满五十家,则与附近村落相并为一社。

地远人稀处,难以相并的虽不满五十家,准自立一社。

亦允许三村、五村合并为一社,其社长由适中之村,择一人担任。

元朝时期,当时社长的职责在于劝督本社农民“务勤农业,不致堕废“。

严禁社长率领社众“非理动作聚集”,社长应监督农民聚众集会,有不服从社长劝告者,“从本处官司就便究治”。

坊里制和村社制在实行的过程中逐渐合二为一。

从这里来看,元朝也是在常识性的,承继型的,在学着汉人治理地方,管理天下民众。

那么它的结构可以说还是很细致的,组织机构既然确立,它的地方经济要求就紧跟着来了。

建国之初,统治者的管理手法都是很柔软的,按照我们的说法,历代开国的统治者都很亲民。有体恤民情,洞察民心的一面。

民众经过战乱,饱受苦难之后,也需要一个新的时期,带来一个新的气象,对统治者的期待和寄予的希望亦是颇多的。

那么国家繁荣富强,就得经济上复苏,民众才得以安宁。

没有农业的丰富物产,就没有国泰民安。

农业管理,需要治理河道,于是一个治理问题,在开始就给元朝的统治者出了一道题。

当年黄河之水被蒙古人挖破堤坝泄洪,来阻扰南宋军队的北进。

那么黄河改道后,吞没良田无数此后,如何治理这些河道?

它就成了摆在统治者面前的现实问题。

元代历史记载治理河道的,元朝时期是有一个水利专家叫做贾鲁,字友恒,元代高平(今属山西晋城)人。

他对治理黄河工作也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至元四年五月,遇到天灾,连下大雨二十多天,黄河暴溢,河南、山东一带沿河州县全部遭了水患,乡里全部被淹没了,几十万百姓沦为难民。

当时的元朝政府却束手无策,以致水势不断扩大,向北侵袭。

到了至正八年正月,黄河又一次暴涨,淹没了沿河州县,情势更为危急。

当时的史书上记:“北侵安山,沦入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将隳两漕司盐场,实妨国计。”

就是说,黄河向北侵袭了安山,洪水吞没了整条运河,绵延到了济南、河间一带,毁坏这两地漕司所属盐场,实际上已经妨碍了国家的经济。

这次黄河水患导致运河中断,那么导致当时送向大都的粮食和生活必需品无法供应。

水浸河间、山东两地,哪里的盐场被冲毁,势必减少元朝政府的国家财政收入。

有道是“经济决定一切”,元朝政府国库早已空虚。

它的政策,事实肥大了地方地主和少数贵族,国库是没有钱的。

无税收哪来钱?钱都到私营企业集团老总手里炒作股票去了发大水?这和私营企业没有毛线关系。

他们也不会搞公益和捐善款。有这境界,也不会侵吞民众地产。

而且自从河患发生以来,灾区百姓流连失所,饿殍满地。

百姓们走路无路,只能纷纷起来反抗,有的抢劫商旅,有的攻击官府,各地开始暴动不断,起兵反元。

贾鲁在那时是个很务实的科学家,在至元四年第一次黄河泛滥的时候,他就亲自去了灾区现场,实地考察、还测量地形、绘制地图,经过一番调查研究之后,他提出了两个治理黄河水患的方案:

他建议修筑北堤,用来制衡黄河泛滥。这种方案用的时间较短,耗费人力和财力也较少,但是治标不治本。但是可以立刻使得洪水不再肆虐地方。

其次他建议疏塞并举,疏通黄河渠道,使得它向东流,想办法恢复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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