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花楼的姑娘,太会给男人消气了。
王妈子虽然肉疼,虽然尴尬,可还是挤出笑来,从石桌上拿起扇子扇了扇,道:“三十个金币,自然是可以了!给那外人,还不如给自家公子,给自己人呢!厨房的老妈子呢?还不去集市买只鸡?林公子之前熬夜一宿,昨儿个又在地上睡了一宿,可不能熬坏了身子!”
林见秋微微笑了笑,站了起来,拱了拱手道:“那就谢过王妈妈。这一次这么结算,下一次……”
“哎呀,下一次就按照客人来的数量,最后的收益来给公子算钱嘛,先把今天的事儿办完,到时候我们好好商量,自家人,有商有量,好说好说。”
王妈子一口一个自家人,应了下来,出奇地大方,她的扇子猛地扇了几下后,突然想起了什么,朗声道:“厢房!管家,把林公子的厢房收拾出来!”
管家神情微怔,下意识地看向了柴房。
“啧!你这个蠢货!”王妈子皱起了眉头:“自然是柳妹儿旁边的那间上等的厢房,给林公子收拾出来,以后就归林公子居住了!”
这王妈子果然有社会经验,很快,她就明白了林见秋的定位。
林见秋不再是一位小厮,而是跟柳妹儿一般,是金满院的顶梁柱,头牌有头牌的地位在,头牌住的吃的用的,都与一般姑娘不同,王妈子也从来不敢对柳妹儿喊打喊骂的,都哄着这金招牌,指望着这金招牌给自己招揽生意。
自然,林见秋也有林见秋的地位在。
只是这林见秋的地位要比柳妹儿更高,因为柳妹儿尚可被人替代,顶多是花掉一大笔钱财寻觅一个漂亮妞儿,而林见秋则无人可替。
最重要的是,如今的林见秋可是香馍馍,魁家既然开了口,说要给他赎身,那必然是能做到的。眼下,王妈子可得想法子留住林见秋,不让他走。
“今儿晚上,你就别伺候客人了,好好地伺候伺候林公子,一定要让他舍不得走。”王妈子压低了声音,将柳妹儿拖到一旁:“拿出你所有功夫,知道吗?他舍不得走,我们金满院才能一直红火下去,至少,这阵风刮过,我们能捞一大笔。”
王妈子是个生意人,说好听点是审时度势,说难听点就是一势利眼。
眼下,想法子留住林见秋,才是生财之道。
花楼的姑娘,尤其是头牌姑娘,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儿。
这种绝活儿,并不是每一个爬上了她们床榻的男人都有机会体会到,毕竟这功夫拿出几成,得看个人心情。就柳妹儿来说,一般人拿出个三四成,对方就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
把绝活儿全拿出来,怕客人扛不住,太过贪恋,死上头了,而且也没必要,累得很。
倒是有一次拿出了所有功夫,那是京城来的贵族公子,也不知有多大的官,连床榻的旁边都会壮汉守着,神秘得很。柳妹儿拿出了浑身本事,让这位公子本只是路过花城,结果就因为贪恋这一口,足足留了十几天。
瘦了十几斤,打着腿摆子,依依不舍地离开,哦不,是被抬着离开。
掏空了。
“我也不想他走,他在这,我们生意都好许多。”柳妹儿点了点头:“妈子,看我的,我定让这还没有尝过女人滋味的小鬼头,天天惦记着我的床,舍不得走!”——
厢房本就干净,只需要添加一些林见秋要用的物件进去即可,所以很快就收拾好了。
柳妹儿领着他走到门口,一推门,娇声道:“林公子,请。日后,我们便是邻居了。”
木质的精美的家具,陈设很是典雅,推开窗,能看到远处的太阳,太阳下,是延绵不绝的竹林。整个花城被包裹在竹林之中,又被资水围了一个圈,一阵风过来,暑气中带着竹叶的清香。
只可惜现在不是桃花盛开的时候,否则花城的每一处街道口都有几株桃花树,竹叶的清香夹杂着桃花,沁人心脾。
多美的地方。
林见秋将手放在窗棂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仔仔细细地回忆了原主的记忆,这竹海之外有什么?不知道,他从未踏出过花城。
到了此时,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些数,虽然原主的记忆仅仅是花城这几条街和后院的挑水干活,并没有外面世界的知识储备。
可哪又如何?凭借着自己这一身本事,在花城开一家店应不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