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麻子!”
“赵麻子你给我站住!有本事和小爷再战三百回合!”
京城,寒风瑟瑟。
身穿灰袄的主仆二人正急匆匆地从城南往西走,身后远远地追着几个跑得气喘吁吁的锦衣小公子,打头的一个怀抱蹴鞠,骂骂咧咧。
“娘希匹!赵麻子你他娘的是不是怂了?你他娘的就是个踢野球的怂包!”
主仆二人只当没听见,闷着头疾步往前,拐弯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个挑担的货郎,将货郎扁担里的东西弄洒了一地。货郎一把抓住对方的胳膊:“没长眼睛啊?赔钱!”接着被抬起头来的主仆二人给唬了一跳。
年轻主仆黄褐色的脸蛋布满了坑坑洼洼的麻子和痣斑,乍看之下分外可怖。
货郎手下的力气不自觉地就小了。
“赵麻子你站住!”身后追赶的声音近了些,麻子脸小厮连忙从怀里掏出一锭碎银子扔给货郎,将他麻子主子的胳膊救了出来。
主仆二人闪进了前面的鸿福客栈。
货郎看着手中的碎银发怔。
这一锭碎银子够他两三个月的嚼用。可那主仆二人一身补丁灰袄,料子还没有他穿得好,他原本也只打算讹上几文钱而已。
不多时,几个气喘吁吁的锦衣小公子跑了过来。
“喂!有没有看见两个麻子?”
货郎伸手朝反方向一指:“看见了,往那个巷子里去了!”
锦衣小公子们对视一眼,呼啦啦地朝巷子里跑。
货郎也不挨家挨户地串巷叫卖了,他把扁担一挑,就着鸿福客栈旁边的墙角就蹲了下来。
鸿福客栈虽不是京城的显贵客栈,却也是大户人家才去得起的。就城西这片儿平头老百姓住的地方,还真没几个本地老财舍得进去消费。
货郎认定麻子脸主仆也不是鸿福客栈的客人,只不过是进去躲躲。瞅着他俩被追赶的情形,十有八九还是偷了方才几位锦衣公子的钱财。
货郎深觉自己帮助主仆二人摆脱了麻烦,理应再朝二人多讹上一笔。他蹲在墙角等啊等,没等到麻子脸主仆出来,倒是等到了去而复返的几个公子哥儿。
“喂,那货郎!你不是说赵麻子往那条巷子去了吗?那巷子明明是条死巷,赵麻子根本不在里面!”
货郎没想到随手指的巷子竟是条死巷,只得心里一边咒骂麻子脸主仆,一边朝几个锦衣小公子陪笑:“许是那俩麻子是住在巷子里的人家,小的的确确实是看到他俩进去了巷子。”
领头的锦衣小公子跑得脸蛋通红,他嘴里哈着气,怀里抱着蹴鞠,咬牙切齿地垛脚道:“回头!咱们对着那条巷子挨家挨户地搜,不信找不着赵麻子!”
“算了吧,下次咱再赢回来。”另一个锦衣小公子劝他。
“下次?”抱着蹴鞠的小公子就很愤恨:“你没听见赵麻子说他要娶亲,以后再也不蹴鞠了吗?我堂堂安盛府小侯爷,玩蹴鞠居然输给了一个平民?我忍不了!”
听到锦衣小公子的来历,货郎吓得大气不敢出,生怕对方发现自己骗了他。
安盛府小侯爷越想越气,领着其余几个小公子就要冲回巷子寻仇。不料一群人冲得太急,竟然当街惊扰了一辆恰巧路过的马车。
“吁!”马车停了下来。
马车配着三匹万里挑一的高头大马,每匹都丰神俊朗。车顶由棕榈树枝盘旋成八条金蟒,乌黑厚重的车帘上用暗金细线醒目的纹着“煜”字,熠熠生辉。
喧闹的街市骤然寂静。
街上所有的百姓都跪了下来,瑟瑟发抖。
煜王楚韶曜。
当今除了圣上之外的第一人,民间常以他的名号止小儿夜啼。
货郎突然间对那位安盛府小侯爷充满了同情。
这天底下谁人不知煜王爷双腿有疾,最嫉恨的就是蹴鞠这类运动?
车帘里伸出一只惨白透明、骨节清晰的手,一双阴鸷的眼睛隐在黑暗里看向小侯爷一行。下一秒,车帘放下,车夫猛地挥起马鞭朝小侯爷抽去。马鞭划过空气发出猎猎声响,小侯爷的脊背被抽得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小侯爷跪在地上,咬紧嘴唇,一声不吭。
车夫足足抽了十下,这才听见车帘里传来一声暗哑低沉的“走吧”。马车远去,小侯爷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货郎摇摇头,幸灾乐祸地叹息一声真可怜,便挑起扁担出城回家。见血不适合做生意,不如趁着天光尚亮,尽早回家喝上娘子做得一碗甜羹。
鸿福客栈的掌柜暗道一声晦气,不情不愿地堆起笑脸,带上小二硬着头皮去帮忙安顿鲜血淋漓的小侯爷。
人群散去。
客栈上房走出两名女子。从女子周身的气质和面纱上方灵动清澈的眼神可以看出,这是贵族仕女和她的大丫鬟。贵女带着她的丫鬟,低调地坐上一辆马车往城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