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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二章 巨鹰(1 / 2)

 “小妹,你到底要干什么?”太子一走,龙云连忙问道。

“我刚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啊,当然是要得到更多的修炼资源了,虽然我们的功夫在大境界上难以突破,但是也可以有进步的嘛,如果我们永远做家族的护卫,那一辈子别想翻身了,我年纪也不小了,当然是要找个人嫁了,难道哥哥希望我还像过去那样,靠出卖自己的身子陪那些家族子弟睡觉,来换取少得可怜的一些灵丹妙药吗?”连云看着他,叹了口气说道。

“当然不是……。”龙云顿时涨红了脸,谁希望自己的妹妹依靠出卖自己来换取荣华富贵,可是妹妹太美,又只是身份低微的护卫,即便他奋力保护,还是成为了那些纨绔子弟的玩物,这是他生平最痛心的事儿。

“幸亏咱们的新主子,也就是才回家族的东方峰年纪尚小,不过十四岁,对我这种风格的女子不喜欢,所以我才能暂时免遭毒手,既然我嫁给这个太子易致远也能得到修炼资源,那何乐而不为呢?我嫁给他,也不影响为家族效力啊。”连云笑着说道。

“那好吧,妹妹你虽然看着年轻,咱们也注定会比普通人多活一两百岁,但是也该嫁人了,而且……他应该比那些家族子弟好掌控。”龙云轻轻点了点头说道。

“我好歹是个大美人,又出自东方家族,哪怕只是个护卫,也不是邢氏这种普通人可以比的,正妻之位,我要定了。”连云冷声说道。

太子回去之后,连忙修书一封,用永林送给他的猎鹰送信了。

这猎鹰展翅足足有两米长,体型庞大,速递,用它传信,不仅安全,而且快速,只需要半天时间,就能把这信函送到永林和妹妹手里了。

听妹妹在信上说,他们现在住在百草镇,就是那个靠近十万大山的边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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