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英子极有风度。既然已经认输,便不再多做无谓之事,垂手向后退开,背靠墙壁盘膝坐下。眼观鼻鼻观心,自顾自打坐,连一句多余说话也都不说了。
唐无神叹口气,抬头望向最后那位黑衣人。毕恭毕敬地行了一礼。虽未说话,但一切已经尽在不言中。
那黑衣人一声不吭,迈步而行,也走到程立身前十步处站定。忽然一声轻笑,道:“程立,我们终于又见面了。你这狠心短命的小鬼,可知道本宫这段日子以来,是多么挂念你么?那可当真是日也想也想,魂牵梦萦啊。”
刚开始说话之时,这黑衣人的声音,仍然是那样子忽高忽低,忽男忽女,忽远忽近,变化万千,教人无从捉摸。但是,当那“狠心短命的小鬼”七个字吐出之际,声音却忽然一变,变成了最悦耳甜美的女子声音,其柔媚娇腻之处,堪称勾魂摄魄。可以最直截了当,便把人扯下堕落的地狱。
虽然尚未见到其庐山真面目,但仅仅听这声音,便已经不难想象。披风兜帽之下所遮掩的,定然是倾国倾城,颠倒众生的美艳。
这声音再娇媚,也无法让程立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可是听这女子说话,似乎是认识自己的。甚至乎,还曾经和自己打过交道。这便不能不让程立为之疑惑了。他一双剑眉轻轻向上一挑,问道:“是?”
那黑衣人轻轻一跺脚,娇嗔道:“狠心短命的小鬼,这就已经把人家忘记得干干净净了么?果然好没良心呢。好吧好吧,就让你看看。好好回想一下。”
话声当中,黑衣人提起手,反过来抓住了身上的斗篷,然后用力向下一扯。
“哧~”的裂帛之声响起。霎时间,昏暗石室之中,陡然为之一亮。灿灿金光,熠熠四射。只见一位身材高挑的女郎,俏生生地站在那里,彻底取代了之前那阴森可怖的黑衣人形象。
程立微微一怔,向后退出半步,仔细打量眼前绝色。但见这女郎身穿白色纱裙,腰缠金带,披了件金缕背心。耳钉、项链、手镯、脚镯,全都金光灿灿。一双雪白无暇的小脚,踏着金箔凉鞋。
但这样一身金光闪闪的打扮,并没有让她显得庸俗。反而让人觉得,唯有如此,才能衬托得起她这么一身高贵气质。原因,就在于她那特殊的秀发颜色。
红!炽烈如熔岩,炫目如火焰的赤红!充满活力,肆意张扬着磅礴喷涌的青春。在烛光之下,这高挑女郎的一把秀发,简直就是一把正张牙舞爪地燃烧的火。
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真金,才能匹配得起这火红的秀发。对比之下,其他什么白银啊翡翠啊白玉啊金刚石啊……统统都显得太过柔和了,完全抵挡不住这炽烈的火红。
这女郎的肌肤,不但充斥了青春的润泽与弹性,而且甚至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等更加白皙。程立甚至从未想过,世间居然真会有如此酥白耀眼的肌肤。再加上,这女郎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几乎和程立差不多了。当真是眉毛英武,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