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蓁蓁说的以前,那是多久之前呢,应该是我们还都是没长大的小女孩的时候吧,十六七岁的年纪。
那个时候,天还是和现在一样湛蓝,我站在人群里,还是很难一眼被发现。
和现在一样,我每天的苦恼,同样是如何减肥,兴趣还是看偶像剧。
只是当时稚嫩的我,已经不复存在了。
时光总是能让人悄无声息的成长,我回忆那些年,想念那时候旁若无人的疯狂,想念那时候想爱就爱的勇气,想念那个总被人默默爱护着的自己。
那时提起林淙,我是骄傲的。
可能是女孩子的虚荣吧,我将他视作我最好的宝贝,因为他是我最好的男性朋友,在那么多学姐学妹都觊觎他的那三年,他始终是我的。
但是现在呢,我只能苦涩一笑。
第一次见林淙,是在高一的秋天。
学生时代,我最尴尬的事,莫过于名字太男性化,学校分宿舍时,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那时我牵着两大袋行李,和我妈站在宿舍门口大眼瞪小眼。
“尔熙啊,你们学校是男女混住?”
“……”
我尴尬地看着已经在宿舍里收拾床铺的几个男生,脸都烧了起来。
如果是那就是最开始的接触,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着黄色的连衣裙,而那时的林淙,个子很高,笑起来的样子,像楼下小卖部冰柜里的牛奶雪糕。
他好似听到了我老妈的话,向我们走过来。
“你是陆尔熙?原来你是女孩子啊!”
他这一说话,将其他几个男生也吸引了过来,傅梁也在其中,他哈哈大笑:“本来还在想隔壁班唯一一个和我们同寝的男生是什么样子呢,原来还是个女生。林淙你可是有福啊,就在你对床!”
强势的老妈脸色一沉,拎起我手中的行李就下了楼。
我窘迫地跟上去,于是在楼下宿管处,老妈向宿管阿姨展示了她毕生所学,先闹,再讲理,再哭诉,最后校领导亲自出马,对着我和我老妈道歉。
最后的结果是我分配到了同班的女生寝室,但由于学校制度是三年不换寝室的,所以男生寝室那边的住宿名单,整整三年,一直有着我的大名。
因为这个乌龙,我的大名在隔壁班传开了。
傅梁是一个嘴巴很欠揍的男生,逢人就拉着我说:“看,我室友,帅吧?”
每每这时候,我总会恼着想揍他,林淙都是站在旁边,抿着嘴笑。
可是如果不是这个乌龙,我和林淙也许也不会认识。
那时候很流行网络好友,我和林淙在虚拟的世界里无所不谈,给日后的感情打下了深刻的基础。
我从来没怀疑过我和他之间纯洁的友谊,直到我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我那时喜欢上的人,个子很高,坐在班里最后一排。
那是一个冬天,身为历史课代表的我被历史老师叫去复印室拿卷子。
别看我有肉,但我力气实在小。
那一堆的卷子加上老师顺带让我搬回去的作业本,差一点要了我的老命。
裴仅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他刚打完球,校服外套挂在手臂上,只穿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停在我面前,主动从我手中搬走了作业本。
当时的我,就这样动摇了我的少女心。
一直缺心眼的我已经记不起当时的林淙是什么反应了,反正一直傻乎乎的我,从来都不知道林淙的心事。
我和裴仅的早恋,像所有青春里的男女一样,连一块走路牵手都是会脸红,多说一句话,也会害羞。
那样青涩的时光,没持续多久。
后来裴仅转学了,去了另一个城市,那时两地的距离,对于还是一个学生的我来说,那就是千山万水。
临走之前,裴仅和我友好的说了再见。
尽管是友好的再见,但裴仅的离去,对我来说也是很大的一个打击。
我把林淙叫出来,坐在路边哭,哭到累了,林淙才叹着气跟我说:“你真的不知道你哭了多久?”
我愣了愣,继续哭起来,怪他不安慰我。
林淙没办法,翻遍了口袋也没找到一张纸巾,只好将手臂递过来:“停,把眼泪擦了。不然我马上走。”
我打着嗝,抓住他的袖子擦干净脸,顺便擦了一下鼻涕。
见我终于不哭,林淙才如释重负,好似我给他丢了很久的人。
“你这个样子,我怎么会喜欢你?”
我当场就傻住了。
时隔这么久,其实对于林淙,我总是心怀歉意的。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喜欢我,也是唯一一次。我傻傻的不知该怎么回应,好久之后我才说了一句话:“可我不喜欢你啊……”
如果说后悔,那还不是我最后悔的时刻。
他受伤的表情,那样淡然,而我,却始终发现不了他的难受。
他只是跟我说,“我知道。”
这或许是当时的林淙对我最大的尊重了,没有强求我,也没有因此而不去面对我。可我,却拿着他对我的尊重和喜欢,变成一把利剑狠狠的毫不留情的刺向他脆弱的心脏。他鲜血滔滔,我却一点都不知情。
我继续和他做着好朋友,享受着他给予的所有温暖,却不曾给过他太阳。
我在路上边走边想,想起了许多过去的事情,原本那些以为被遗忘了的事,我却还是能记得清清楚楚。
没错,我对林淙是心怀愧疚的,这是在我失去他以后,连一句对不起都投诉无门时,我才发现的。
林凛给我发来了短信,寥寥几字:“忘了跟你说我表弟和他女朋友分手了。”
我看着短信,蹲在路边,晚风吹过来,却无法将我的心事吹走。
院子里大黄又舒服的拉了一坨米田共,老爸骂咧咧的给它打扫。其实我老爸是个粗人,远视重度患者,但是这个粗人总能给我猝不及防的感动。
在外地读书的时候,他学会了用短信,每隔几天都会发信息给我,无非就是问我吃了没,睡的好吗。
我一向是个对于亲情脸薄的人,不敢去碰触心底最脆弱的那条神经,怕自己太过感动。我承认,比起我老妈一个月都不会打一次电话的频率,我老爸绝对是最关心我的。
这一夜,空调开的太低,导致我早上起床的时候,以为自己快不行了。
两只鼻孔罢工了,带着浓重的鼻音,我跟我经理请了假,用尽生命里的最后一点坚强,我一人去了医院,发烧加感冒,三天点滴。
在医院对着天花板挂点滴时,突然觉得很孤独。孤独这种情绪,突然袭来的时候,总会让人毫无招架的能力。
其实如今我的生活很不错,一份轻松的工作,父母都在身边,吃喝不愁,好友三三两两,只是仍然会有那么一个地方是空虚的,可能在等着别人来替我填满,又或许,是无法再填满了。
有点困,但又不敢睡,怕点滴挂完了没人知道,我也就这么挂了。
也许是这个世界太小,我看到林淙扶着一个女孩子往我这边走过来,他好像也看到了我,有点惊讶。
这是我在那年之后,第二次见到他。
他身边的女孩子脸色很差,看起来也是生病了,即便是这样,女人的直觉还是让我不自觉的去猜测她的身份。
我身边正好有空位,林淙就扶着那个女孩子坐了过来,其实我有点尴尬,我这人就是有个毛病,只要一紧张就会脸红,所以这时候我的脸烫的要紧。
“好巧。”
地他还是这么跟我打招呼,我尴尬地应了一声,有护士过来替那个女孩子挂针,但护士却瞧着我的脸问我:“怎么脸这么红?不会又烧起来了吧?”
我看到林淙看了我一眼,还好护士小姐给了我一个台阶,我就赶紧下了:“要不再量□□温吧。”
护士应着我的话,给那女孩子扎针却毫不手软,冰冷的针头扎进她的静脉,女孩子嗯了一声,紧紧的抓着林淙的衣袖。
林淙没太大反应,只跟她说:“不要怕。”
不知为何,我心里突然就一酸。
在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病,一个人来医院,一个人挂针,我的身体一向不好,是个药罐子。所以很多时候我总希望能有人陪在我身边,对我说一声“别怕”。
今天我听到了,林淙对那个女孩子说。
护士小姐调节好了挂针的速度,便去给我拿体温计。女孩这时才看着我,问林淙:“你们认识吗?”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可是林淙先回答了:“高中隔壁班的。”
嗯,高中隔壁班的。我对这个回答只能满意。
女孩恍然点头,对我挤出一丝笑:“我叫何贝书,你也发烧了吗?”
我看了一眼林淙,他只是淡淡地站在那,没有一点想说话的意思。
这时护士小姐给我拿了体温计过来,我含在嘴里,她对我碎碎念着:“尔熙啊,你这么大的人了,还不好好照顾自己,这三天两头生病,还老自己一个人过来,我看着都心疼。”
我与这护士小姐认识许久了,每次来挂针,都是她替我挂,有时候不忙,她都会跟我唠嗑,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但是她这话说的实在太不适时宜了。言下之意白痴都能听得懂,我是孤家寡人,看病都没人陪。
搁平时,我并不会介意,但此时,林淙在,林淙的女朋友也在。我觉得挺丢脸的。
何贝书似乎确实不大舒服,靠在椅子上便睡着了,林淙坐在她身边看着手机,我将嘴里的体温计含了足足有五分钟了,护士小姐才拿回去,随后便听到她说:“烧退了,没什么事了。”
其实烧早就退了,我心里清楚。我看了一下那边的林淙,发现他只是静静坐着看着自己的手机,再看何贝书睡的这么安心,不禁有点嫉妒。我也想睡来着,可是不可以。
干坐了一会,吊瓶几乎空了,我喊来了护士小姐,拔了针,按着手背等了一会,看不会往外渗血了,我才用我那几乎僵硬的左手收拾了一下身边的东西,拎着药打算离去了。
但是想想,也该跟林淙打声招呼吧,没想到林淙已经站起来了,他看着我,再看看我的左手臂,便说:“我送你出去吧。”
我愣了一下,急忙拒绝:“不用了,你女朋友还在挂针,你还是陪她吧。”
“她不是我女朋友。”
突如其来的这句话让我又愣了一下,原来林凛说的没错,他们已经分手了。但是陪着前女友来挂针,那说明还是藕断丝连着。
“……前女友也需要你的照看,我先走了。”
林淙停顿一下,说:“你手应该麻了,骑电瓶车时小心一点。”
原来他连我骑电瓶车来的都知道,为了省点车费,我誓死宠幸的我坐骑:“谢谢,再见。”
林淙便不再说话了,重新坐了下来。
我不知道当初那么温暖的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变得像现在这样寡言。最起码,他对我还是寡言的。
出了医院,外头的太阳有点刺眼,我没有直接打道回府,而是去了林凛店里。我想去寻求一点点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