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 对簿
1998年,山西朔州陶乡有一后生陶珲,高中毕业后,未考中大学,于家内务农。其父陶稼,年近知命,见乡内改革开放后,大部乡民发家致富,置车盖房,遂眼红妒之,然其懒于耕作务工,欲坐享其成,焉能致富乎?
该年末,陶稼欲发急财,伙同朔州不法者,用数吨甲醇加水勾兑白酒达十余吨。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置众乡亲生命于不顾,四处鬻之。
凡购假酒而饮者,皆中毒。中毒重者,当即亡之,稍重者双目失明,轻者上吐下泻,数日不能进食。此假酒造成二十余饮者亡之,二百余者入院急疗之,双目失明者多达数十者。激起民愤,纷纷报警,求政府严惩之。
此假酒案震惊全国,公安警力紧急破案,迅将造假酒者捕之入狱,经中级法院审之,六名主犯被判死刑,其中有陶珲之父,陶稼也。
陶珲不服判决,欲为其父翻案而申诉至最高级法院,声称其父乃从犯,非主犯也。其整装,踏东去之列车,千里迢迢,至首都北京,寻最高级法院接待站。
斯日晨,陶珲至接待站,上访人员颇多,需排队拿号待之。陶珲言明来意,前台服务员准其申诉,发号至山西分站待之。其旅途劳累,身心疲惫,坐长椅稍息,闻传号以候之。
近午时,传号至,陶珲起身入接待室,推门入之,抬头见室内乃一大殿也,殿内阴暗宽敞,大殿中设有供桌,上有香炉,焚香袅袅,烛光摇曳,忽明忽暗,供桌后高坐者面若重枣,浓眉大耳,双目如炬,供桌两侧站立判官小鬼等诸差,面目狰狞,让人不寒而栗,大殿内阴森可怕,甚恐怖也。啊!此非接待室,乃阎王殿也!
陶珲知入阎王殿,欲退出,闻吱呢一声,殿门已关,无路退之,只得战兢兢跪倒于大殿之上,向阎王爷叩首,阎王爷一拍惊堂木,声如洪钟,喝问:“汝何方人士?今至此为何而来?”陶珲见已至此,硬头皮颤声曰:“小民姓陶名珲,乃山西朔州人氏,为父鸣冤而来?”阎王爷又问:“汝父何人也?有何冤屈之事?详述之。”陶珲低首垂目,叙曰:“吾父陶稼,只因当地有数者造假酒,吾父不明真相,误入其中,假酒售出,至多人中毒毙命,造假酒团伙被公安捕之,均被法院判处死刑,然吾父误入团伙,乃胁从也。应本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之原则,从轻判决吾父,故而吾远路而来,为父鸣冤,求免去死刑而轻判之。”
阎王爷闻罢,沉吟片刻,问殿下判官曰:“请爱卿细查,山西朔州假酒一案,因饮假酒而入黄泉者名单,如数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