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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是克隆人(1 / 2)

斗战荣耀 黄玄同 更新时间 2021-12-21

 穿梭过重重灰蒙蒙的迷雾,一道球型的光影落入了一片放着七彩虹芒的世界里,就如一滴毫不起眼的水滴落进了大海般迅速地消失了影踪,却不知会引起多少的浪涛。

浪花不知疲倦地追逐着拍打着漓城内这片最美的沙滩,灰云细雨下的旅客应该只余三三两两,较之往常肯定是少了太多的人潮。

三月漓城的天气像个脸色多变的娃娃,听着窗外面下的蒙蒙细雨,以及车辆行驶掠过公路的刷刷声音,我慢慢地体会它透出来的淡淡催眠味道。

这大概是春困吧。

我晃了晃脑袋,把自己的注意力重新集中于掌心的这个奇怪的红印记上。

我呢,名字叫李玄广。和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人一样,都是人造人,不是男女之间造人造出来的人,是通过基因技术改造培育出来的,也即是克隆人。

克隆人大概是没有父母的吧!

如果克隆人也会有父母的话,那么从基因学的角度上来追究,那么我的父母可能会是一头母霸王龙和古代著名的哲学家老子,以及一些各种稀奇古怪的物种的基因片段。

哎,我们这个时代,克隆技术已经成熟到泛滥了起来,连会说话的小猫小狗都出现了。我一度还以为自己活在了一个童话故事里,但是后来我才慢慢地明白了,用神话来形容可能会更恰当些。

好吧,还是来说说我的父母吧!

他们是同一个人,也即是我的创造者,一位基因科学家,伟大仁慈的彼得洛克博士。

据说我只是批量生产出来的,并非博士单独的试验体和变异人之类的“天才”,所以当时与我同一秒钟诞生的兄弟姐妹们,大概就有三十多万的惊人数量。

所以我想博士大概不会记得我是谁了。

你若想问:为什么要克隆人呢?

事情的缘由我也不能说得很清楚,不过姑且说说,大概是因为三百年前的第三次世界大战。那场波及全球的战争摧毁了许多许多,特别是人口大锐减,所以就克隆人呗,毕竟克隆人比男女造人从效率上来说会更有优势。

而且克隆人也便宜啊!当然你如果要的是一个变种人,或者是异能者,这些可都是“天才”,价格自然会非常非常高,高的吓人。

我只是一个普通克隆人,和所有的克隆人一样,我的意识一清醒过来,身体就已经发育到了18岁了,属于成熟期的人类,脑袋里面装满了该装的和不该装的,都装上了。

可以做坏事了,嘻嘻!

好吧,这个美好的念头很快就被打破,我被博士卖掉了。

其实我比较羡慕嫉妒乔治,他身材健硕,西方人审美中的英俊面孔和身上长满了浓密的棕色体毛,由于他长得如此英俊,比我帅,所以他被博士卖给了一家全国都闻名遐迩的娱乐会所,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以及放荡的生活。

我恨他,我恨世人,不懂得欣赏东方人的内敛和含蓄,我有一副东方黄种人的模样,我的体内流淌着华人高贵的血液和浓稠的同样是c级货,我则被卖到了漓城最大的地下黑拳中心,匹诺曹角斗场。

哎,其实大多数c级克隆人都属于民用产品,c级以上,比如b级的克隆人才有资格被军方买去,从此可以在军队里面发展晋升。

而像a级和a级以上的克隆人,则都是人造人里的精品,号称天才和妖孽。

我虽然是民用产品,可是我的姿色还是不错的,本来想就算去不了娱乐会所,也可以被某些有钱的富婆包养的,毕竟这年头战争死了太多的男人,寡妇那么多,而且世道昏暗,道德败坏,有钱就可以嚣张,虽然我知道这样的世道或许会有崩溃的一天。

可是和大多数克隆人的想法一样,作为一个还在求生存的克隆人是应该别多管闲事。

战争的后遗症一直在影响着这个时代和这个世界,我也不知道脑袋里面怎么装了这些战争类话题的,抱歉!

言归正传,我求包养的梦想也破灭了。

于是,没过两天我就被卖到了匹诺曹角斗场。

我明白人生从此会很黑暗,我不懂买家是怎么想的,可能他脑子里装的都是屎。

如此才会看中我。

我的身体健康,但是东方人的普遍身体,骨架都是偏小的,我们这个文化基因就叫含蓄,就叫秀气,这个外国人很不懂。

我也是人才啦!

让我服侍服侍女人,开开床,吟吟诗词,唱唱歌,还是没有问题的,多好,物尽其用。

哎,偏偏呢!天不遂人愿,这个买家竟然要买我回去去打黑拳。

噢,我的老天啊!

我的人生从此一片灰暗。

还记得那位买家海默先生,浑身黑不溜秋的(想想就知道他二弟也是黑的啦),整一个第三世界的黑人兄弟。

脸黑,皮肤黑就算了,还穿黑西装,黑皮鞋,还戴黑墨镜,生怕别人看不出来他是大黑熊么。

记得博士那时候也在场,博士都提醒海默说,“海熊先生,哦不,是海默先生,玄广是民用产品,只适用于居家旅行,他并没有被激发过战斗基因······”

可操蛋的是,这位海默先生却十分自信地说道:“没问题,我是全非洲最好的格斗教官,我会用死亡的威胁来好好调教小广的攻击性的,让他成为我手里又一张王牌,为我征战拳场,赚取数不尽的金钱。小广会是我又一颗摇钱树的······”

我当时真想冲他竖中指,不过后来接触后发现,他算是个不错的好人啦!

不久之后,我就被海默带到了匹诺曹角斗场,在这里我见到了大boss。

龙羽女士。

她是这家角斗场的大股东,原本是她父亲和几个结拜兄弟一起创办的,现在只由她一个人继承了这一切(不能停的脑补:这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呢?)。

这些事情都是海默和我说的,我发现海默就是一个话痨,我只要轻轻问一句,他就会憋不住秘密很兴奋地将他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

我很认真地在想:他原来是个老实人,那又是如何不被人卖掉的呢?

“当然是因为偶功夫好啦!”海默信誓旦旦地说道,“所以我爸在我童年的时候就将我卖给了龙小姐。”

哎,海默这位正牌人类也混得不怎么样啊!

他说小时候家里穷的都没有墙壁,反正非原洲那地方都是矿产资源惹的祸,又无力量去抵御外强的侵略,苦逼的没有饭吃,又被外强抓了许多民众去当奴隶,而那场大战之后又爆发了两次的政变,非原洲的人民饿殍遍野。

他爸将他卖给了龙家,也算是有了个好归宿啰!

“我真的很有武学天赋,我爸也很厉害,他从小就开始培养我了。”海默的补充回答,在我脑里浮现着。

还是讲我第一次见到龙羽小姐,她给我的feel吧!

“嘣嘣嘣”,我的心脏跳得很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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