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槐村因村头有一株号称有千年寿命的老槐树而得名,它三面环山,一面背靠广袤的太湖,四季分明,水资源极为丰富,水产极为丰富;山上全是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山泉分布广泛,沟多水多,物产丰富。
唯一不方便的就是到镇上要走上三个时辰的路,到县里还隔着太湖,需要坐船才能去,交通非常不方便,难怪物产如此丰富,老槐村的村民也只能达到不愁吃穿,离小康还差的很远。这村想要致富要就要修路造桥,只可惜她没这么大的本事来修路造桥,猫儿一边把蚕沙扫到阳光下一面胡思乱想。
来古代也有三年了,不管愿不愿意,她现在都是顾家的顾猫儿了,而不是现代的华明明了,她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社会,那么只有去适应这个社会,了解这个社会的规则。只有深入了解了这个社会,才能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只有乖孩子,做坏事的时候才不容易被人怀疑,这是她从小就懂得道理。
她现在的生活过的也不错,家里虽说不富裕,可也不算穷,从没饿着过她,平时的饭菜也不是她之前所想的,一年难得吃一次荤腥,肉虽不多,可鱼虾之类的水产是时常上桌的,还有漫山遍野的水果任她吃。自打爹爹种了舅舅带回来的粮食之后,家里的主食也丰富了许多,除了没有网线,生活无聊了一点之外,她对重生之后的生活还是非常满意的。
在穿越的家庭家境不好的情况下,她也想不出什么致富的法子,她既不会烧玻璃、做肥皂,也不会开店做生意,更不懂什么农业知识。唯有在看到姆妈把清理出来的蚕沙丢掉的情况下,才想起自己初中上地理课的时候,那张桑树、蚕子、蚕沙和鱼的循环图,当时老师也讲过蚕沙的营养价值很高,用蚕沙喂畜禽,往往收到很好的效果,她就缠着问姆妈要几只小鸡养着。
王氏也一直想要养几只母鸡,可实在是太忙,才耽搁了下来。南瓜来了家里之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活,她就轻松了很多,正想着要养几只鸡,就顺着女儿的意思,就用一匹自己织的土绢换了二十只小鸡仔回来。猫儿平时的任务就是喂鸡和看着这几只小鸡,别让它们走丢了。
把一些切碎的米糠和晒干的蚕沙洒在地上,小鸡雏飞奔上来,争先恐后的啄食了起来。猫儿把院门关上,扫了一眼小鸡雏,确定二十个一个没少之后,就坐在小凳子上,对着一块涂黑的石板,用蘸水的毛笔,对着石板写起字来。
古代娱乐少,她又不想跟一群流鼻涕的小孩疯玩,除了练字画画之外,也想不出其他打时间的事情了。她前世三岁开始练字之后,就坚持每天练习一个小时书法,几乎没有断过。到了古代之后三年没握毛笔,早就心里挠的痒痒的了!
幸好吴地风雅,文风盛行,对于女儿读书认字接受度也高,家里几个哥哥又都是认字的,她才有机会接触到了毛笔。唯一可惜的是,古代纸墨都太贵了,她一个月也就一两次机会能在纸上练习,平时对着石板练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了古韵的熏陶,到了古代之后,她的书画功底可以说是日进千里。以前她画工笔的时候,一定要用铅笔打稿之后,再勾线渲染,而现在可以直接用毛笔打白描稿写生了!写意画更是挥洒而至,再无以往的死板。书法方面,从前世到今生,她也要练了近三十年的书法,自觉现在的字虽谈不上大家风范,可也能见人了。
“阿囡,怎么还在练字?不跟哥哥出去玩吗?”王氏捧着一大篓子黑黑的蚕沙走了出来,见女儿还在石板前练字,不由摇头,这丫头要是男孩子多好!可比她几个哥哥都用功!
猫儿手里的毛笔轻轻的一颤,一笔写坏了,幸好是石板!她闭了闭眼睛,她前世的小名也叫阿囡,她都快三十了,爸妈还是宠爱的叫她阿囡,连死前念念不忘的还是她。每次听到王氏宠爱的喊她阿囡,她既伤心又感动,或许她应该试着放下?他们也是家人啊!无论古代现代,父母爱孩子的心总是不变的。猫儿默默看着石板上的地藏经,从她能写字开始,她每天必定会为父母写一遍地藏经。
“囡囡不去,哥哥他们只会欺负囡囡。”等猫儿抬头的时候,脸上已经是一脸灿烂的笑容,“姆妈,囡囡帮你。”她拿起父亲给她特制的扫把,把王氏倒在地上的蚕沙扫到阳光下。
“傻孩子!哥哥们都是喜欢你啊!”王氏笑的一脸开心,猫儿长得太可爱的,村里的男孩子既喜欢跟她玩,又要弄哭她才开心,她笑着摇头,孩子小时候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猫儿嘟起小嘴,高傲的仰起小下巴,“囡囡要跟姆妈在一起,才不理臭哥哥呢!”
王氏见女儿可爱的小模样,不由哈哈大笑,这时门外传来大壮嫂的声音,“四牛家的,今天顾瘸子杀猪,我要去买点肉,你要不要去?”大壮嫂一手提了一个篮子,一手抱着自家的小女儿。
猫儿甜甜喊了一声:“阿姨。”
大壮嫂笑眯眯的“哎”了一声,摇了摇怀里的小女儿说道:“叫人啊!没嘴巴了!”
小女孩怯生生的叫了一声“阿姨”,王氏含笑应了一声,从屋子里取出一把花生给小女孩,“来,乖囡,吃花生。”
大壮嫂见女儿接过花生就往嘴里塞,不由笑骂道:“馋丫头!”
王氏笑着说道:“孩子都爱吃这东西,我家猫儿也天天要吃一把呢!你先去吧,我这里还有点事没做完呢!”
大壮嫂说道:“那我先去了。”
“好。”王氏又回了蚕房里,里面的蚕沙还没有清除干净呢!
“囡囡,你还在练字啊!怎么不出去玩?”南瓜手里提着一个小竹篮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