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己完全平静下来后,安归王的脑子飞快转动起来,疼痛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身体被火龙子弹贯穿的伤口,更是火辣辣的,随着地势不平的起伏,每一次振荡都会钻心的疼。
甚至,她都能感觉到有血从伤口中渗出。
伤口出血疼痛的滋味,绝不是好滋味,不过安归王却异常享受这种感觉:伤口疼痛是好事,唯有感觉不到疼的伤口,才是致命的。
就像她在昏迷之前,就已经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了,因为高烧已经麻痹了她的痛感神经。
现在疼痛重新恢复,这就证明高烧已经开始退却,所以说这是好事。
“老铁曾经说,中了火龙之毒的人,无法熬过八小时,就会被烧成痴呆,假如企图输液降温的话,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可我现在应该熬过八小时了吧?这是傍晚的阳光,还是——是早上的,这是朝阳!”
安归王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看到了掠过树梢的太阳,确定这是朝阳后心中狂喜。
朝阳,总是充斥着让人尊敬的朝气,生机勃勃。
安归王昏迷之前清晰的记得,她在昏迷时,是傍晚时分,现在却是早上了,已经过去了足足十几个小时,但她还依然活着,也没被烧成傻瓜,这就说明她已经熬过了火龙之都,高烧正在逐渐退却。
只要高烧能退下,身体被子弹贯穿的伤势,对于她来说好像根本算不了什么。
“活着,真好!”
安归王从没有过的轻松,要不是当前是别人拖着在地上走,她真想大喊几声,再美美的睡一觉了。
她的双手被绳子捆在前面,双脚也被捆着,一根绳子系在双脚之间,绳子的另外一头被人拉着,在丛林中前行。
“老大,是不是休息一下,弟兄们都累了。”
就在安归王刚要睁眼,查看是谁在拖着她前行时,一个疲惫的男人声音响起,身子马上就停了下来。
听到这声‘老大’后,安归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华夏军警双方的人了。
假如她是在昏迷中被华夏军警双方的人抓主,这些人在相互称呼时,绝不会用这种江湖味十足的称呼,而是会称呼官职,比方上尉,所长啥的了。
昨天出现在战场上的人,除了华夏军警双方的人外,就是来自境外的毒贩了。
那些毒贩虽然也穿着迷彩服,拿着制式武器,看上去好像和军人没啥两样,但他们却是标准的江湖人士,所以称呼首领为老大才是正常的。
“原来我是落在毒贩的手中了,真是好运气。”
安归王暗中开心的笑了下,觉得她的运气真是好到了极点。
当然了,这些毒贩的运气,也是坏到了极点。
他们自以为抓到的这个‘俘虏’,根本不是用在关键时候威胁华夏军警双方的人质,而是一个要命的无常。
可惜的是,他们却不明白这一点,还煞费苦心的拖着这个索命鬼。
“好了,大家都休息一下吧。”
一个嘶哑的男人声音响起:“巴柯烈,你和马哈茂德负责警戒,现在虽然远离争差战斗现场,可还在华夏境内,他们又拥有军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搜寻来。阿里,拿出食物分发一下,趁空弥补一下体力,要想从这边逃出边境,估计还得需要一整天。”
随着这个老大的命令,其他几个人答应了一声,各自忙活去了。
安归王眼睛迷成一条线,悄悄向四周看去。
加上去前后双方警戒的巴柯烈俩人,现场还有六个人,那个声音嘶哑的老大,就坐在她左前方几米处的树下,是一个满嘴胡子,眼窝深陷的中东人士。
实际上,其他七个人,也都是中东人种,就是那种脑袋上缠上块白布,骑上一头小毛驴就能被人以为是阿凡提的阿拉伯国家的人。
这些人也都穿着迷彩服,和战场上的毒贩所穿一模一样。
不过这些人相比起那些东南亚人种来说,体格健壮了佷多,相信这也是他们能成功逃离战场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那个老大背靠着一棵树坐下,屈起双腿从腰间摘下一个不锈钢小扁瓶,这里面是酒。
美美喝了口酒后,老大松了一口气,看向安归王。
负责分食物的阿里,拿着一块压缩饼干啃了口,蹲在安归王面前问道:“老大,看这家伙最多就是个小兵,不一定能引起华夏人的重视,有必要继续带着他吗?”
老大再次喝了一口酒,淡淡的说:“有必要。你根本不知道,华夏人是世上最虚伪的人了,官越大,就越虚伪,假如我们只遇到一个追兵,他肯定不会忌惮人质。但要是遇到两个以上,尤其是有当官的在,就会顾忌他们同胞的生死了,哪怕是个小兵。”
顿了顿,老大又说:“再说了,这是速度受制约的丛林,就算带着他,也不会拖延我们的行走速度……用不上他最好,只要到了平安地带,再直接做掉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