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当夜离歌是个三岁的小屁孩子,离开眼前一刻,这心都提着,一颤一颤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我们墨大叔,只怕要忧到老。
反正他已经忘了,就算人家夜离歌没遇上他之前,也在尔虞我诈的夜家活得好好的。
不过若是有人跟他说这话,只怕墨大总裁一个冷眼要扫过来,那叫好好?
额……
好吧,墨大叔要求的好,绝对不是所谓的活着而已。
而是各个方面,不论人际关系还是其它,都不能让他家夜离歌不开心。
就比如杨飞雪骂夜离歌是狗,她就得去当母狗!
不对,别说骂了,一句重话都不能,虽然他家离歌他都舍不得骂。
他墨大总裁不舍得骂的人,谁敢骂,那就是找死!
“我那是人缘好。”
其实聪明如夜离歌,她怎么会不知道,那些人的态度这么殷勤,完全就是因为墨冰殇。
但夜离歌更明白,她的墨大叔做这么多,不是让她矫情的感激他,而是受得理所当然。
她越开心,墨大叔做的那么多事才值得。
所以夜离歌很嘚瑟的把剧本拍到墨冰殇的怀里,得了便宜还卖乖:“他们都抢着邀请我当女主角。”
“我的离歌自然要当女主角。”
墨冰殇拿起剧本,一副理所当然,那眼神那语气不要太宠溺。
就像那种溺爱自己孩子的父母,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的孩子,就是那么完美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