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饭带着米香、虾仁鲜嫩而弹牙,生菜丝爽脆而甘甜,完全中和了油腻……
翠妞儿此刻能很清晰的感受到每种食材的口感,它们彼此混合,却又泾渭分明,充满了层次感。
就是这些食材,混合在一起,却形成了奇妙的滋味,
好像每一次咀嚼,每一下吞咽,都是舌头和牙齿的一次冒险之旅——充满期待和惊喜。
“确实……确实是好吃到能让人起飞的炒饭啊!”
这样的炒饭才卖100块钱,真的很值!非常值!
“我说的没错吧!老板的手艺对得起这个价格!”刘畅咽下一口米饭,嘴里含糊不清道。
“老板,你这样的手艺,应该把店面开到街上去啊!为什么要窝在这个小巷子?街上人流那么多,我敢保证,你一天光卖炒饭都要卖疯。”翠妞儿诧异道。
“一个人,能卖点就卖点吧。”刘芒岔开了话题:“对了,你们唱到几点?”
“有时候10点,周末人多的话12点。”刘畅回道。
“那你们一般都唱些什么歌?”刘芒又问道。
“大多是一些民谣,有时候也唱一些流行歌曲,反正我们只唱我们喜欢的,不接受听众点歌。”翠妞儿回道。
“有一首歌我找了很久,因为以前听别人唱过,但是后来找不到了,你们能帮我找找吗?”
“什么歌?”
“我不知道名字。”刘芒摇摇头。
“那歌词呢?”翠妞儿问道。
“歌词?”刘芒又摇摇头:“我只听别人唱过一遍,也是一个街头歌手。只模糊得记得里面好像有自由、眼泪这些词。”
“那就不好找了,这两词很多歌里都有。”刘畅有些为难道。
“这样啊……”刘芒很是失望。
“老板,你记得旋律吗?”翠妞儿问道。
“旋律?你等会。”刘芒走进厨房,来到自己睡觉的那个房间,从里面取出一只长萧。
“我记得一点,但不知道对不对。”
说完,刘芒拿起长萧擦了擦,放到嘴边吹了起来。
萧和笛子刘芒的爷爷小时候教过他。不过刘芒并没有坚持下去,最近有空,又重新捡起来了。
当这断断续续的萧声响起,刘畅和翠妞儿凝神听了一会后,刘畅一拍手掌:“我知道了,是《成都》!”
“成都?这首歌最近很火啊!老板,你是在哪听到的?”翠妞儿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
“呃,我就是很久以前在成都的街头,听一个流浪歌手唱过。”刘芒心里想着上次去蜀地拜师时,和李若男在街头长凳上静坐的场景,脸上露出一丝哀伤。
“这首歌啊,现在都烂大街了!”翠妞儿撇撇嘴:“都快成一首烂俗的歌曲了,什么人都喜欢哼两句,显得自己多文艺似的!”
“这首歌怎么了?我觉得挺好听的啊!”刘芒诧异道。
“歌当然好听,但这首歌一开始只在我们民谣圈里流传,可最近唱这首歌的歌手火了,立刻出现了一大批拥簇,他们只认这首歌,却并不认同歌手这个人,盲目跟风罢了。其实这个歌手还有很多其它的歌,也非常好听。”翠妞儿解释道。
“这样啊……”
“是啊,这首歌刚出来时,我给很多人推荐过,开始那些人都觉得一般。结果这首歌火了,他们发个朋友圈都要配上一句歌词,什么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其实他们彰显得只是自己,根本没有触及到这首歌里所表达的情感。”翠妞儿气哼哼道。
“没错,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刘畅想了想:“就像……就像初恋做了鸡!”
“我大概明白了一点。”刘芒点点头:“其实你们才是真正懂那位歌手的人,并从心里视为自己的知己。正是因为太过喜欢,所以才不愿看到他被一些随大流的人盲目消费,而怅然若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