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我们真的不参与攻城吗?”关勇策马走近刘远,话语中带着遗憾。
对他来说,战斗是他的兴趣,他喜欢用战斗的方式来炫耀武力,在一次次的战斗中游走在生与死的边缘,然后又在一次次的胜利中让自己的骄傲和荣耀得到释放,对他来说,这是对他一种莫大的认同与褒奖。
他的血液里,充满了好战的因子。
赵福有些可惜地说:“逻些城是吐蕃的京都,里面住满了贵族和领主,商铺林立,据说他们把抢来的浮财都堆放在仓库里,仓库里的金银财货堆积如山,这次倒是错过了。”
和关勇不同,出身寒门的赵福最注重的就是金银财货,虽说进吐蕃后收获也不少,不过数量也有量,毕竟执行的是秘密行动,再说那些穷乡僻壤也没法和权贵满地走的逻些城相比。
刘远没好气地说:“放心吧,这次的情况特殊,逻些些的军民实在太多,为了防止士兵顾抢掠而延误了杀敌,几个将军一早就商议好,所有财货一概不取,彻底攻下逻些城后再论功行赏,少出力多占有是行不通的,凭着炸飞吐蕃士兵,救下大唐受难的百姓等功劳,少不了我们扬威军的这份。”
吐蕃号称全民皆兵,候君集通过包围、驱赶政策,把人都往逻些城赶,这样一来,逻些城就人满为患,在人数上,大唐处于劣势,为了防止士兵只顾抢掠让敌人逐个击破,经过商议后,所有将军约定,没控制逻些城前,一文不取,事后再论功行赏。
这样一来,扬威军也算是沾了不少光。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同时期就有不同的变化,对于这一点,刘远深表同意。
尉迟宝庆有些担心地说:“将军,你说,我们这次真的能截住那松赞干布吗?”
“很多事都是这样,要做了才知道是对还是错,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刘远笑着说:“好在,刘某的运气一向还不错。”
候军也在一旁附和道:“你们就别想太多了,几十万大将之中,想夺得头功,那比登天还难。何况那些老将军,一个个都是这方面的行家老手,跟着他们的屁股后面想占便宜?那是不太现实,毕竟我们人数太少,其实,我也觉得在这里成功的机率大多了。”
松赞干布在清洗旧贵族上,异常果断。对自己的妹妹尚且利用到底,为了自己的声誉,可那未出生的小外甥也成他政治上的筹码,看得出,他是一个自私的人,一个自私的人,通常都会很爱惜自己性命的。
刘远挥挥手说:“好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我们按原计划行事。”
“是,将军。”众人齐声应诺。
刘远回头看看火光冲天的逻些城,此刻,这座曾经辉煌的城池,已为变成一台巨大的绞肉机,贪婪是人类的本性。暴力和yu望则是人类最不稳定的暴乱的因子,也是人类激发潜力和动力的诱因,不用说,双方肯定杀红眼了。
天地之大。无际无边,人站立在天地之间,犹如沧海一粟、处在历史长河,也不过是微不足的一个小水滴,人生只有匆匆几十载,光阴似箭,有人选择轰轰烈烈、有人选择平平淡淡、有人执着、有人洒脱,而刘远追求的,是一种富足而又随心所欲的生活。
现在看来,代价还是挺大的。
算了,还是先应付眼前这一关吧,刘远摇了摇头,好像是把那些杂乱思绪甩出脑中,策马扬鞭,朝前方赶去。
………
“杀,杀光他们。”
“兄弟们,杀”
“快,弓箭手快来”
“抓住松赞干布,夺取头功”
“吐蕃的勇士们,为了赞普大人,为了勇士的荣誉,杀。”
“死战不退。”
刘远猜得不错,作为最后的堡垒,吐蕃人已经退无可退,只能和唐军拼死一战,几十万军队在城中,什么计谋、什么战术的效果都褪色了,最有效、最实用的,就是碾压、征服,谁能战到最后,谁就能笑到最后。
吐蕃人也不肯轻易言败,他们在每个街道、每幢房子和唐军展开激烈的巷战,可以说寸土必争,不过战果很明显,擅长野战的吐蕃人在巷战方面明显不如唐军,而他们也没有做好与唐军在巷子决战的准备。
大唐在这方面,则是做了充足的准备,弓箭、火铳齐发,碰上硬啃的骨头,直接火药包侍候,骑兵驱赶、刀盾兵防御、陌刀兵碾压,弓箭兵辅助,士兵训练有素,按计划一步步推进,进展非常顺利,而吐蕃士兵一来不习惯打这些巷战,二来装甲处于劣势,最重要一点,无可用之将,接二连三折损大将,士气极其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