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屋檐下坐着的刘民身上,高顺很郁闷的看着坐在那儿呆的刘民,高顺就是那个流浪汉,虽然高顺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但碰上一个老是呆的人,心中就不能不郁闷了,对着他说点什么吧,他只会傻笑,不说什么吧,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傻呆呆的聚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所以,高顺只好拿了根木棍练习起武艺来,反正也是要打时间的,不想一直呆的刘民却转过头来,看着练武的的高顺不断的摇头,那表情,好象高顺练错了,大错特错的那种,弄的高顺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由的红了脸,也不知是生气还是羞愧。
“刘公子,可是某家练错了?”高顺对自己的武艺其实是很有自信的,家传的武艺,在乡里一带没有一人能是他十合的对手,而刘民看起来不但白痴,还象一个书生模样,这就这让素有自信的高顺心中多少有些不平。
“我不知道……”刘民总是说我不知道,高顺虽然与刘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听到刘民这句几乎已经是口头禅的话,心中还是哭笑不得,不过刘民的话头却忽的一转:“我看你练的那个好象破绽百出,而且使用的力量也不对头,总之就是让人觉得很不好。”
“这么说,公子也是习得武艺了,不知公子可否上场指点高某一下?”高顺到是知道刘民有一身的力气的,但问题是刘民长的太白净了,看上去也不强壮,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没有白痴前的刘民都是一个书生,所以高顺下意识的总是忘记刘民那非人的力量。
“我不知道对不对,我看你刚才使的是一套枪法,我记得有几套枪法,我使给你看好了。”刘民说着站了起来,接过了高顺手中的木棍,那一瞬间,高顺现,眼前那个有些痴呆的刘民不见,整个人的气质似换了一个人般,那俊朗的脸,那一双变的明亮的眼,竟然让高顺看的有些呆了呆,觉得自己有些自行惭愧。
那根木棍并不长,稍微有些粗大,刘民随手一抖,棍尖上却出现几个枪花来,其力量之强,用劲之巧,高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随后一套枪法犹如*一般在刘民的手中使出,好似摧折着人世间的生灵暴君,树枝低矮处的树叶被那枪势所卷,竟然纷纷的落下,随着枪尖带动的空气舞动,看的高顺眼花缭乱,自忖与之对阵的话,自己能接下这个刘公子的几枪,想了一阵,高顺惊恐的现,步战之下,自己恐怕难过十合。
“这套枪法叫做暴雨梨花枪,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只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这么一套枪法,下面的一套枪法叫做岳家枪,你看好了。”刘民使完了一套枪法后,转而又换了一套枪法,这套枪法相对前一套枪法简单一些,没有那么多的花巧,但比前一套枪法多了一些杀气,刘民本人并没有那种杀气,只是使出的这一套枪法,让高顺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杀气,以高顺的见识,也明白这是一套适合于战场之上的枪法。
待这一套枪法使完,刘民又使了二套其它的枪法,使到高兴处,刘民也不再拘泥于枪法,木棍时而是棍法,时而是刀法,破空之声,嘶嘶不绝,高顺眼中只觉得自己面前是一片棍影,场中的的刘民踩着奇怪的步伐,有如随着那棍影飘动的蝴蝶。
真正的武功不是舞给别人看的,高顺心里很清楚这一点,但在刘民的手中,无论什么招式都显得让人赏心悦目,高顺心中的那个崇敬,用后世某位星星的话说,那就是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高顺是并州人,这里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从生下来就是与人斗与天斗,最崇拜的就是那种武力值很高的人,哪怕那个人是个恶棍,也会有很多的崇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