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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凌策没有到的是。
这农夫在到自己后,一脸的惊恐色,就像到了一头怪一样,后二话不说,丢掉扁担撒腿就跑。
“???”凌策懵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帅到掉渣吧,难清朝的审美标准和现人不一样?
凌策摇了摇头,搞一头雾水,旋即,继续城墙处走。
越靠近城墙,行人越来越多。
凌策这时也远远到城墙上笔走龙蛇的大字。
扬州城。
凌策打算进城。
这时周有不少人注到了凌策,顿时一阵惊慌,后飞快的散开。
???
凌策更纳闷了,不摸了摸脑袋,入手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
再周围散逃开的人群,清一色脑袋光秃秃的,后脑袋留下一撮小辫子。
顿时,凌策恍了。
“难怪,到我如同到瘟神一样,唯恐避不,来如。”
清军入中,留下一条铁律: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
凌策现在的头型,乌黑浓密,妥妥的朝发型。
就这样招摇过市,不是摆着对抗满清朝廷吗?一脸的来抓我啊!我就是贼啊!
这头百姓,显是怕牵连,扣上与贼勾结的帽子。
以清朝现在的状况,一是宁错杀不过。
以见凌策如见瘟神!
“伙,难要我剃个鼠尾辫发型?”凌策心里无语了。
就在这时,嘈杂声,一阵阵脚步声远到近传来。
“快!抓住个贼!让他跑了!”
凌策闻声,却见自城门处跑来几十个清兵,个个手持红缨枪!气势汹汹!
“就是他!兄弟们,给我杀啊!”
“杀!”
“杀杀杀!”
一个个暴吼着冲凌策,眼中杀浓烈,贪婪满满。
屠杀贼乃大功一,能获取不少的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