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玄幻魔法>这个异界需要革命> 第七十节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十节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1 / 2)

这个异界需要革命 狂人阿Q 更新时间 2021-08-15

 刘知易强运真气,真气滚滚运转,激发出的气场却微弱的只能在身体表面勉强存在,体外是无穷无尽的共鸣气场,一旦他承受不住,这股共鸣气场会将他吞噬,虽然不会要命,却会强行灌输一股“法家正道”的念头,从此他不会对这个信念有任何怀疑。

刘知易虽然坚信法律治国的正义性,但他保持对任何事物的怀疑,坚决抵制这种洗脑。

继续道:“治国,如陆上行车,水中行舟。律法,是道路,是航道。诸子百家,如路上车架,水中舟船。唯有车水马龙,才能天下大治。治国理政,当以法家为主,百家为辅,才能四通八达,政通人和。”

一番有马屁嫌疑的论调,让共鸣气场又弱了三分。许多法家弟子听到刘知易原来坚持的是法家为主的地位,那么诸子百家为辅也能接受。这甚至比如今的现状还要更进一步,将法家推到了治国正道的地位上。

虽然是拍马屁,可也是真话。法家辩法说不了假话,因为有气场的冲突,真假自辨。如果内心不坚定,早就被别人的气场震慑,洗脑了。刘知易坚信,依法治国是正确的,但不能光依法治国,法律是准绳,法律维护一个合理的社会秩序后,还要允许其他学派大展所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从这一点上来讲,法家跟其他家并不冲突。法家来维护社会正义,其他各家在士农工商各个生活领域中各领风骚,社会才能发展,才能进步。

刘知易继续道:“我等法家,修的是天理。变法,是正天理。唯有正天理,才能除积弊。法家应奉天理以匡社稷,兴邦国。天理既法理,法理既国理,国理既国本,法家既国本之家。法家持国本,儒家教礼仪,墨家传技艺,名家辩真伪,兵家守疆土,纵横家某国利,何须舍国本之家而代末流司职?”

刘知易将法家奉行的道理上升到天理,这不是他创造的概念,而是法家经典中如此说的,是所有法家弟子都信奉的,但他又将天理下放到国理,这是他提出的,经典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通过将天理下放到国理,法家奉天理治国,就是国之根本。法家是国本,所以不需要去做技术性工作,将士农工商那些具体事务,交给其他百家去做就行。

这些道理讲完,又有三分共鸣消失,只剩下一分共鸣之力,但依然不是刘知易能承受的。老实说,就是嬴悝一个人,全力压他,他也受不了。

只剩一分共鸣之力,嬴悝不敢让刘知易继续说了,继续说下来,他借助法家正道凝聚起来的共鸣立场就要破了。

于是嬴悝开口发问:“天理既法理,法理既国理,然则天子犯法当如何?”

刘知易脱口而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话音刚落,共鸣气场瞬间破碎,空气中交杂起了无数混乱的气势,再也凝聚不起来。

就连嬴悝都惊退了三步,面色苍白,如遭雷击。身上气势紊乱,凝聚不起来。

刘知易顿时一松,气场喷薄而出,又迅速收回。他感到一身轻松,法家真气运转自如,竟比刚才又凝练了不少,不需验证,他肯定突破了,肯定不再是童生,至少是秀才,甚至更高。刚才跟数千法家弟子气场对抗,相当于对他进行了一场洗礼,撑不过去很危险,容易被洗脑,撑过去了,会更坚定,受益无穷。

刘知易此时还没想到,他脱口而出的话,对众人造成的冲击有多大。从他的理论推演开来,天理既法理,没有问题,因为法家先贤都说法家修的就是天理。天理既国理,先贤却没说,先贤未必想不到,可先贤不敢说,因为这样一来,就形成一个悖论,天理既国理的话,那么国理(国法)就等同于天条,谁都不能违背。

可先贤也好,法家弟子也好,大家对律法的理解,还停留在“王法”的阶段,认为法律就是奉王命制定出来,管束万民的重器,法律的权威来源于王权。既然法律的权力来源于王权,意味着皇帝就是口含天宪,皇帝比法律更大,法律根本不能制裁君王。但是刘知易说国理是天理,那意味着皇帝也不能大于律法,悖论就产生了,被嬴悝抓住漏洞,然后发问。

谁料刘知易随口就说了一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观念,是这个时代还没诞生,也不可能诞生的观念。

但是这个观念跟先贤推崇的,法家修天理的信念完全一致,没有任何漏洞。

最关键的是,刘知易在辩法之际说出这句话,意味着刘知易就是这么想的,刘知易的观念,就是如此!

这对嬴悝也好,法家弟子也好,甚至对掌院郭镇辅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原来法理可以这么解释,只要皇帝犯法也受到制裁,那真的意味着法理就是天理了。

这个念头一产生,就不可遏制。随即郭镇辅心中升起巨大的恐慌,律法突然大于王权了,那是不是意味着法家将凌驾于王权之上,法家奉天理治国,将成为铁律,连皇帝都不能违反。皇帝能同意?法家想要凌驾王权之上,才有可能真正贯彻天理既国理的信念。法家挑战王权,法家要亡啊!

巨大的恐慌让郭镇辅从观念冲击的状态下走出来,看到所有弟子,包括嬴悝在内,都还在剧烈的挣扎,身上气息紊乱,气势剧烈起伏,显然正在内心中遭受冲击。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