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走了,就这么轻飘飘的趁着夜色走了,正如昨晚的军子他们一样,不同的是林夏走的一点征兆都没有,当李弘燕裹着浴巾出浴后准备向林夏秀一秀自己粉嫩的皮肤时,却找不到人影。
“该死的混蛋!老爸!你这是给我找的什么保镖!”李弘燕捏住一张小纸条对天吼道。
对于去哪里,林夏没有明确的地点,虽然脑海中有自己家乡的影子,但那里并不属于现在的林夏。
毫无目的可言的林夏搭上了卖菜老乡的三轮车,接着在高速路附近下了车,又扒上了一辆货车,接着转乘客车,又在一处荒山野岭下了车。
当林夏翻山野岭,如同拾荒者一样的来到奉城时,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而林夏在奉城有了自己的落脚点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一年以前,盲流一样的林夏试图在奉城找一份工作,更确切的说是找一份不让自己挨饿的饭碗,可是,在野地,沙地,甚至森林都不会出现生存问题的林夏傻眼了。
用郑伟的一句话说,那时候的大学生比小姐多,工作比处女还难找,虽然林夏空有强悍的体魄,奈何他连身份证都没有,就算跑工地给人家搬砖头都没资格。
万般无奈之下,林夏只好给人家打零工,像什么蹬三轮,擦玻璃之类的,偶尔见俩长得不顺眼的,把脸一捂,小偷小摸的干。
而口袋没钱的时候,实在是饿的受不了,就跑去饭店大吃一顿,然后扭身就跑,反正林夏的体格棒,基本没几个能抓住他的。
时间久了,饭店的人也学精了,看见林夏就撵走。就在林夏心生绝望的时候,某个长相猥琐的男子出现在林夏面前。
“小哥,我注意你很久了,是不是没工作?我这里有份工作,干不干?”
于是,林夏用自己未来工作的三个月工资换取了这份工作。
城外城娱乐中心保安大队二队队员……
因为是熟人介绍,也就不需要身份证啥的,直接把林夏从无业游民的苦海中给拯救了。
进入这行列,林夏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是沾了身高的优势,若是之前的自己估计连猥琐男也懒得搭理吧,这一刻林夏无比庆幸自己曾服用了人体激素药剂。
工作了,林夏的日子也稳定了下来,每天晚上七点准时上班,凌晨四、五点就下班走人,完了和郑伟一起去网吧潇洒一会,接着吃了早饭后回自己的落脚处睡觉,生活就这么悠闲和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