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路易打来电话,提供报价的勇士队总经理,并不是他所熟悉的杰克·麦克马洪。
麦克马洪已于1987年12月31日,也就是去年的最后一天离职。
这是很罕见的,无论在哪一个时代,总经理这种级别的人物都很少在赛季期间离任。
但是麦克马洪有必须离任的理由,他的身体撑不住了。
疾病缠身的麦克马洪已经无法承受职业篮球的工作强度,所以,本该坚持到赛季结束的他,在赛季未过半的时候离开了工作岗位。
对他个人来说,这是一个遗憾。
他为76人当了那么多年的球探,作为专业人士的嗅觉,被许多人称赞,这样的人早就应该坐在总经理的位置上发光了。
至少路易就是这么看的,纵观NBA的历史,厉害的总经理有不少,奥尔巴赫这样的妖精只有一个,大多总经理是目光短浅的蠢货。
麦克马洪的继任者,是因为“家庭原因”从雄鹿下课的唐·尼尔森。
其实,从雄鹿下课后,尼尔森就在金州找到了新工作。
麦克马洪离任之前,尼尔森是勇士队的篮球运营部副总裁,现在,他既是副总裁,还兼任着球队的总经理。
而勇士队的篮球运营部总裁是空缺的。
也就是说副总裁是以副职之名行总裁之实权,尼尔森自己就是副总裁,他掌握了勇士队的生杀大权。
在密尔沃基花费多年的时间打造了一支历史罕见的防守球队,但是无法在这个由凯尔特人所主宰的时代里获得成功。因此,尼尔森认定防守是没有出路的,进攻是篮球的未来。
他要打造一支可以用进攻击败凯尔特人的球队。
当他听说尼克斯在兜售戴尔·艾利斯的时候,他没有犹豫,便把电话打过来了。
尼尔森从某些人那里听说过路易的谈判风格,所以他知道凭借私人关系让路易把艾利斯送给他们是不可能的,但他也懒得扯皮,所以,提出的报价极其吸引人。
“路,我就不和你绕圈子了。”尼尔森是杰里·韦斯特那种上来就放炸弹的人,“戴尔·艾利斯在纽约过得不开心,你们的阵容中有好几个与他功能相似的球员,他的场外麻烦也有很多,所以,妥善处理他应该是你们的当务之急。”
这还不叫绕圈子吗?路易以为当了管理层的尼尔森会把雄鹿时期那雷厉风行的作风收一收,没想到他扯皮完还真就痛痛快快地把价格给报出来了。
“路,我认为你们的阵容已经饱和,即便我让你随便选,勇士队上下也恐怕没几个是你看得上的。所以,我拟了两份报价。”尼尔森直接说道,“拉里·史密斯(LarrySmithCPF)外加1994年的首轮选秀权,这是一号交易方案。或者雷吉·威廉姆斯和1992年的首轮选秀权和1994年的首轮选秀权互换。这是二号交易方案。”
尼尔森笑道:“我想,不会有其他的球队提供比我们更具诚意的报价。”
的确,这真的是一个,路易很难拒绝的报价。
尼尔森瞄准了两点,尼克斯并不是什么都不缺,至少,他们在中锋位置上缺一个替补。
对争冠球队来说,宋韬作为尤因的替补能力还差点,而布拉德·罗浩斯就纯粹是来搞笑的。
因此,第一份报价里的拉里·史密斯就极具诱惑力了。
此人就像另一个奥克利,都是身材短小却粗壮的内线,外号“恶人”,而且还是那种外向型人格,对篮板球有着超乎想象的偏执。大概是因为他的合同里有关于篮板球数量的要求,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别人抢了他篮板球就炸毛,队友都得挨揍。
他就是当今联盟里常见的打手型内线。
他和奥克利的差距在于,除了能抢篮板和打架,保护队内球星,没有其他的能耐。随着勇士队对乔·巴里·卡罗尔的耐心耗尽,管理层决定向前看,史密斯的历史使命也结束了。
如果史密斯能来纽约,确实是个非常好的补充,此人在新秀赛季就脱颖而出,场均拿下12.1个篮板。一个新人能有如此作为,并非易事,在他之前,只有贾巴尔在1969——1970赛季有过类似的傲人成绩。因此,史密斯入选了1981年NBA最佳新人阵容。
另外,在1985-86赛季,他还是联盟的进攻篮板王。
路易搭建这支尼克斯的路数本就参考了坏小子军团,要是能得到史密斯,那就是完美的补充,此人目前尚且能有场均6分9篮板的贡献,战力不俗。
更别说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遥远的1994年的首轮选秀权了。
尼尔森把电话打到蓝宫之前,肯定认真地了解了下路易和研究尼克斯的需求,不然不至于这么快准稳。
另一个报价,就比较常规,也直接了。
雷吉·杰克逊是麦克马洪去年选中的二号秀,本来他是要和尼克斯做交易,把二号签送来的。可是,路易对二号签不感兴趣。
麦克马洪谋划不成,就威胁路易说要用这个签拿下路易瞄准的球员。这让路易在勇士做出选择之前,好生担心了一阵,毕竟别人他可以不相信。但是麦克马洪的眼光那是有目共睹的,就连他都很佩服。
可惜,麦克马洪选对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