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
“王所,是这样...”
听完值班民警略显支吾的解释,王所唬着脸,“顺手一查就能解决的事儿,愣是闹成这样,由此可见你们平常的工作态度!”
周南伸手一拦,“警惕性高是好事儿,虽然过程有所疏漏,但不是多严重的事儿,查清楚就好了,王所您也不必过于苛责。”
“这帮小兔崽子,再不教育教育尾巴能翘上天!”
“小事儿,不至于的。”
“听见没有,还不谢谢周队!”
“......”
好嘛,合着在这等着他呢!得,本来他也没打算追究什么,皆大欢喜吧。
几番寒暄下来,周南发现这个貌似熟人的王所,只是全局一起开会的时候见过几次,也就放下心来。
倒了杯茶,王所进入了正题,“实在是不好意思,麻烦周队你跑这一趟。”
虽然电话是打给周南的,但他以为对方顶多派个部门头头来,没想到居然是老大亲自到场。
如果抛开双方当事人身份,这次不过就是个普通的民事纠纷,就算牵扯到警方,正常的案件调查,一般也不会有人搞报110这种sao艹作。
奈何这次事儿全赶上了,王所疑惑,“周队,你怎么派了俩小姑娘来调查走访?”
不是轻视女性,奈何很多时候社会风气如此,尤其做基层工作,没有糙汉,很容易“镇不住”场子。
公安这行当,本就需要一定的震慑力,男女问话的效果大概率不同,尤其当这个“女”还是俩二十出头一看就涉世未深的小妹妹时。
俩小姑娘?小夏找谁一起办的案周南还真不知道。
实话说,队里除了老左和尚洪波,其他人他这个支队长还真不是很熟。
这么一算,这锅原来也有他的份儿,周南下意识以为小夏会拉着上面那俩人中的一个来着,没成想丫却找了个小姑娘一起?
再一想也对,作为他手下“四大金刚”,又碰上个甩手掌柜,那两位日常也苦不堪言吧,哪还顾得上一起未知算不算得上刑案的交通事故呢?
造孽啊...
“资质不错,想着培养培养,没想到给王所找了这么大的麻烦,”周南面不改色的瞎扯了个理由。
“麻烦倒不至于,就是这两家人...”
王所就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身份做了个简单介绍。
“死者叫张虎,三十三岁,东郊高家村人,在附近一材料厂打工,已婚,妻子孙红英,无业,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大的快上初中了,小的还没幼儿园。”
“肇事者高国安,六十二岁,也是东郊高家村人,务农,他儿子高志飞是该村的村主任。”
“死者家属以“扰民”为由报警后,不服我们出警民警的当场调解,并一定要求那俩丫头的领导出面给个解释,”说到这里,王所面现难色,“具体情况,不然还是周队你亲眼去看看吧。”
还能怎么办?作为当事人一方的领导,只能走着!
了解大概后,周南对能做出“揪着警察打110”这种cao作的当事人,已经有了充分心理准备,但到现场后,才发觉原来准备还不足够充分。
“周队!”
“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