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三年的时候,我在英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也许是达勒姆,也许是牛津,抱歉,我实在是记不太清楚了,在此之前,我也许是一个英国的本地人,也许是一个从北欧来到这里讨生活的吟游诗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一个被拐卖到约克郡的吉卜赛女人,被卖到贵族的家里当女佣,后来还生了一个除了肤色,哪里都像是公主的女儿。
这些故事都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从那年开始,路过幸福之家的我们都遭遇了同样的命运,不管我人生的前半段是什么,它原本或悲伤或喜悦的结尾都被他给改写了,就像是把剧本的后半截撕掉,胡乱地粘在了一段光怪陆离的故事前面。
幸福之家?呵呵。
对,你说的没错,那个人就是塞克斯博士。
我知道你们霍格沃兹的学生上学都是坐火车,这段旅程在我们吉卜赛人的眼中有着很重要的象征意义,这种仪式可以说是一扇门,一扇从你原本平凡宁静的生活走向离奇怪诞的门,你们的门要温柔许多,猫头鹰送来的入学通知书,校董会补贴的生活费学杂费,你们还会拥有自己的魔杖,但对于在那个时间段路过那座牧场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扇狰狞险恶的地狱之门,可悲的是,门把手甚至都不是我们自己打开的,在我们路过那里,笑嘻嘻地观察这扇与众不同的大门时,来自命运的恶意之手在我的背后用力地搡了一把,那个人拽着我的胳膊,把我用力地往回拉。
我的父亲曾经告诉过我,那些只有老一辈人才会的神话故事其实是古代人们对生活的记录,那时候我在教会的学校里读书,生活在英国的你可能不知道,在挪威,人们信奉的天主教相比新教要保守、极端很多,那些记载北欧神话故事的书籍也是不折不扣的禁书,可小时候的我没什么书看,恰好我的祖母年轻的时候跟着我的祖父见过一些世面,每次到礼拜日放假的时候,我都会到祖母那里听她将神话故事。
什么?挪威?是的,我来自挪威,你对那儿感兴趣吗?夏天去看看也是不错的,运气好还能看到极昼和极光。
她告诉我外面有很大的世界,不会一到冬天就看不到太阳,不会整天担心被头顶松针上覆的雪砸伤,我后来学业稀松,所以我根据年轻时候看到的一个吟游诗人,向我的父亲编造了我的梦想,在参加过祖母的葬礼后逃出了北回归线以北,当然,如果早知道会这样,我宁愿接过父亲的油锯,去当一个啥也没见过的伐木工人。
我游历了几乎整个欧洲,几乎证实了祖母讲给我的一切,不过到那个时候,我反而不相信父亲告诉我关于“古代人记录”的事情了,祖母曾经告诉我,如果沿着我家旁边的小溪往上游走,可以找到一户姓威尔特宁的人家,他们是奥丁神话国度的残民,掌握着魔法的力量,她还告诉我,以前高高在上的神换了性子,他们会选择生活在羊群中,感受我们的辛酸苦辣。
我曾经对“神明”充满好奇,如果早知道以后会这样,我情愿从没听过他们的故事。
嗯?你怎么对挪威的这段故事这么感兴趣?我真的沿着溪水找过吗?当然,我怎么可能没找过呢,在水源地只有一座灰扑扑的老房子,许是以前某个贵族老爷的行宫吧,如果你真的感兴趣,我以后可以带你去看看,当然,前提是那时候你还没有杀了我。
之后……让我想想,我在英国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遇到了那个人,那时候我甚至想要换个专业,因为学院里的同学听到我的名字都会本能地把我当成学术扎实的人,可我虽然姓达尔文,我前几年学的可一直都是化学,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向我打听进化论的秘密,打听学术的前沿,我哪里懂得这些?我只是一个选错了专业的倒霉蛋罢了。
他比我大几届,听说为了看书,在学校里待了很多年,也没有人赶他走,那天我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被那个男人拦住,我本以为他会和那些猜测我和达尔文有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一样,可以随便打发走,但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吃了一惊。
“你姐姐让我多多关照你。”
是的,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说的,我那个只有圣诞节才会行色匆匆露一面的姐姐,竟然和他是旧识。
是的,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她是一个女巫,该死,我一直以为她加入了军情六处之类的组织,成为了一个拎着双枪在德国收集情报的女特工,好家伙,你能想到你有个经常不露面的亲戚是女巫吗?反正我想不到。
我和那个男人很快熟络起来,有时候他会约我一起做实验,他的有些想法远远超出了生物学学科的范畴,仿佛一个没念过大学的人提出的设想一样天马行空,更离谱的是,他居然能够屡屡成功,想来这就是魔法的威力吧,有一天晚上做实验的时候,他突然让我叫他姐夫。
哦,该死,我真想回到过去,狠狠地抽我那该死的臭嘴,我怎么能叫那个该死的杀人狂姐夫?!害怕?不不不,你说错了,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愤恨,甚至那时候我也是愤恨的——我姐姐结婚这种事情,我居然是倒数第三个知道的,倒数第二第一是谁?还能是谁?当然是她倒霉的亲爹亲妈!
我那时年轻,不懂得人心险恶,不仅参加了他们的婚礼,没有注意到那些奇奇怪怪的来宾,还在学校里和他走得很近,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些脑子的,我那时候被人叫做小达尔文,他的外号叫中达尔文……大达尔文是谁?这不是显而易见吗?当然是达尔文本人。
在我毕业的那一年,他也选择从学校离开,我们一起获得了博士帽,那时候他刚刚完成一项划时代的实验——把一只濒死小白鼠的大脑移植到了另一只小白鼠完整的身体里,并且让它安稳地活了一个星期。
他隐瞒了这个结果,但他的其他研究也足以让他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了,甚至还有记者专门从德国跑过来采访他,你有兴趣可以去翻翻那时候的报纸,如果他不是个巫师,恐怕真的会把外号上的“中”给去掉。
在去大伦敦城的酒吧里庆贺的那天晚上,他告诉我,他是个巫师,我那倒霉姐姐也是个巫师,我只当他喝醉了在说胡话,可没想到第二天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我姐姐正坐在我的床头,她拉开窗帘,我看到了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东西——一条龙,一条该死的龙!
对,说到龙,就不得不提起我第一次看到龙的那个下午,那天刚做完礼拜,我的嬢嬢带我在村子里逛,结果他的猎犬挣脱绳索跑丢了,我那时候还小,哪怕穿着裙子也能跑得很快,就追到了森林里去找猎犬,我们家的狗狗是棕红色的,在红松林里根本看不清楚,不知不觉我就深入了森林,绕了好半天,天黑的时候,我终于在森林的另一边找到了它……咯咯,你根本想象不到一条狗狗还能爬树,它在树杈上吓得发抖,我想要接它下来,但它根本不敢动弹,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我仔细看了看,哦!天呐,那根本不是天黑,而是一条黑色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