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筝是被女孩子宠坏的男孩儿。从小他就是。
凝从小和暮筝是邻居,可谓两小无猜。听凝说在幼儿园的时候,他眼睫毛长得可以当扇子,年轻的女老师总是喜欢在他睡着的时候亲他。他人长得白,眼睛又大,所以,赢得女老师喜欢是件容易的事情,和他相比,我是调皮掏蛋的男孩儿,但这并不妨碍我和暮筝成为好朋友。他家里还算富裕,父母是政府里的人,油水还算比较足,那时他所有的东西都是名牌的。他爸爸是年时候是开飞机的,这让我无比羡慕,我也想长大以后开飞机,暮筝就很懂行地问我,你身上有疤吗?有疤是不能开飞机的。
我是有疤的。自从布娃娃事件后我就一直很叛逆,有事没事就爱打架,到处是伤。惹是生非,在学校是出名的小混混。所以,我觉得自己第二个梦想也破碎了,让我十分难过。
因为凝和暮筝要好,而我是一个孤独的小孩,凝把暮筝介绍给我们认识,希望我可以多个朋友,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上小学时,他哭着要跟我一个班,他妈走了后门,小学我们就一个班了。
后来中学也是。他说我没有朋友,就他一个朋友,所以,我们还得一个班。好多同学都风传我和暮筝是**恋,这让我非常气愤,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理他,他哭着来找我,跟我叫哥,说哥你怎能不理我?我可以偷我们家的巧克力给你吃。我的心就软了,我这人心软,看不了泪眼婆娑的人,何况有巧克力吃。
更多的时候,暮筝喜欢和我去海边散步,我常常会吓他,一个人潜到深海里去,他就在海边叫着,哥,哥——声音有点像婴儿,没有比暮筝更胆小的男孩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