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整了一天,觉得身体精神都恢复到了正常阶段。
而庞广达要让那两口子买的东西也都准备齐全了,可也费了他们不少工夫。
当着两口子的面,庞广达直接将所有东西收入了乾坤指环中,心底也对这东西越发的喜欢了,这比有个车还方便的多。
“建议你们以后换个地方住。”
庞广达想了想,“财不露白,容易惹是非。”
男子不解,随即吃惊道:“难道说……”
庞广达目光一扫院门外,淡然道:“滚吧,我再看到你,就弄死你。”
话落,一掌拍了过去,院墙倒塌,散落一地,也有一名汉子狼狈逃窜,不敢回头。
男子面色一变,“这是宋老三……”
庞广达并不在意,“要不就跟我往南走上几百里路,换个地方吧,你们身上应该还有个两千多两黄金,够你们几辈子了。”
“谢财神爷。”
这男子虽然没有什么学问,但是道理还是懂得,既然露富了,那最好是换个地方生存。
庞广达又吩咐他们买了辆马车,这才往南行,离开这是非之地。
马车行程慢,庞广达虽然有些不耐烦,但是依旧耐着性子,不然自己离开后,他们两口子被人杀了,反而不美。不管怎么说,都算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如果不是看到了那个水桶,他也未必就能够脱困。
两天后,确定无人跟踪,交代了一声匆匆离去。
庞广达跑的速度确实快捷无比,而且他身体强大,再加上修炼真武气,肺活量也是惊人,一口气跑十里不费劲。
之后就是看耐力了,庞广达的耐力也是非常强的,只是跑步来说,他完全可以坚持全力奔跑六个小时不用休息。
风卷残云一路奔跑,只留下了一抹烟尘飞溅。
这种跑步的方式,好处就是潜移默化中加强身体强度。
坏处就是,每次一停下来,浑身上下满是尘土。
三天后,前行的道路上……或者说已经没有路了。
有人的地方才有路,没人的地方便是荒草萋萋,丛林处处的场地。
到了这个地步,就近乎没有路了,一切都靠对方向的认知,然后认准一个方向就可以了。
吃了两只烤鸭果腹,庞广达休息了一会,再度狂奔不止。
又过了两天,终于步入最荒无人烟的区域。
这里参天树木林立,处处皆是,树林中则是杂乱无章,生命力极其顽强的蔓藤、荆棘等植物。
在不飞行的情况下,极易在这里迷失方向。
庞广达握了握双手指骨,这种情况他在休息的时间里已经考虑到了,可当看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忐忑,这要是迷失其中,怕是短时间内都出不来了。
如今李挺没了动静,一切都只能够靠他自己了。
随着深吸一口气,庞广达迈开脚步冲入这浩瀚无垠的森林地带。
一入丛林,瞬间就觉得光线黯淡,仿佛已经提前进入了黄昏时分。若不是有些稀薄的枝叶间隙洒下的缕缕阳光,怕是这里已经黑的无法视物了。
地下铺满了厚厚的落叶,下边的泥土湿润,有时候一脚踩下去都会踩出一个坑,甚至有些枯叶下边就是个水坑。
不过数百米的路程,庞广达双腿沾满了臭烘烘的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