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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家大小姐(1 / 2)

穿过生命的河流 LJ涉江芙蓉 更新时间 2020-10-28

 《玉兰》

霓裳片片晚妆新,束素亭亭玉殿春。

已向丹霞生浅晕,故将清露作芳尘。

县城最热闹繁华的市集中心,每个月都会有一顶暗红色顶盖蓝花布镶嵌月白色滚边轿帷的女轿出现,由两个轿夫抬着慢慢悠悠的从县城东面的一个大院里出来,走走停停一直到繁华街心的绸布店或脂粉店门前落下轿来,一个十七八岁年纪的丫头从轿子里拿出一个小木凳放在地上,然后撩开帘子。就见一只墨蓝色绣花鞋伸出轿子,顺着绣花鞋看上去,是湖蓝色的绸布裤子衬着月白色绸布袄,偏襟领盘花扣干净整齐的裹着匀称灵秀的腰身,垂到腰际的乌黑麻花辫被一只素手轻轻的从肩头撩起放到胸前,一张白净的方圆脸盘就从轿子里探出来,大大的丹凤眼闪着一窝兴奋,左顾右盼着跳下小木凳,兴冲冲的走向卖梳子、簪子、镜子、脂粉,丝线,花扇的小货店,偶尔也到仅有的几家小吃店买点瓜子大豆或其他零食。那时物资匮乏,所以上街赶集也就是出去玩玩,乐乐,透透气,看看有什么新鲜事。

路上的行人看见轿子过来,就会边看边喊“快看,谢家大小姐来了!是谢家大小姐!”几个爱热闹看新奇的小孩子就隔几步远的跟在后面跑来跑去。

这就是我的姥姥——谢淑兰,是县城里有名的地主富绅谢家的大小姐。

谢家大小姐,正值豆蔻年华,身材高挑,双肩平直,方中带圆的标准美人脸型,额头高洁,眉头舒展,鼻梁挺直,大大的丹凤眼洋溢着聪慧神采,细腻嫩白的皮肤映衬着骄傲的红唇,一条白丝绸手帕别在盘花搭扣的斜衣襟里,整个人脱俗高洁如一朵含珠初绽的玉兰花,在那个天然淳朴没有粉饰装扮的年代,真真美出了天际,整个县城及方圆百里无人可及,每每上街都会引人驻足围观。

谢家大小姐从轿子里踩着小凳儿下地的时候,有人发现大小姐长着一双大脚,在那个裹脚迂风还遗留的年代,许多女人都是小脚,尤其像这样有钱有地位的大家小姐,更是从小要缠足的,长双大脚是让人笑话的。这让谢家大小姐的美丽打了一点折扣,许多女孩子心里一下就平衡了一些,觉得自己终于和谢家的大小姐有的一比,可以微微挺起胸从她旁边经过了。

据说缠足起源于五代末年的李后主李煜,就是那个“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很会写词的皇帝,他喜欢看嫔妃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于是嫔妃用白布把脚缠成新月形立在上面跳舞,显得婀娜多姿,后来,皇帝的喜好就成了民间流传,女人缠足的苦难由此开始。

缠足在明清时达到顶峰,山西、河北、京津、陕西、甘肃等地最为风行。评判女子的美丑第一标准不是容貌品行而是“脚是不是三寸金莲”,男子的择偶标准“娶妻不看脸,只娶小脚妻”,脚大的女子即便生的花容月貌也只能蒙羞待字闺中。

为了能嫁个好婆家,家中长辈在女孩儿四五岁时就开始缠足,那时孩子的骨头正在生长,比较软可以“塑型”,奶奶或母亲会将女孩儿除了大脚趾以外的四个脚趾折窝在脚心里,然后用布带子紧紧缠起来,日夜不松绑,一直缠到十六七岁那双脚停止生长为止,夜以继日的锥心折磨,活生生的把一双小脚丫致残成畸形肉块,那时的许多女人终身缠足。

缠脚是女人的酷刑。《夜雨秋灯录》描写:“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还有坊间唠叨小女孩缠脚的口头语:不烂不小,越烂越好。听来都心惊肉颤。

康熙和乾隆皇帝曾多次下禁诏,但屡禁不止。直到清末知识分子们抨击缠足是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推行反缠足运动,孙中山建立民国政府后曾颁布“劝禁缠足令文”来解放中国女人的缠足苦难:

“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瘀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能云诬?之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此等恶俗,尤其先事革除,以培国本……有故违禁令者,与其家属以相当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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