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义不禁哑然失笑,自己什么时候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抢手货?
可凭心而论,在矮人族的生活虽然宁静安定,可是终归太过寂寞了,和一群型体和自己差异太大的生物生活在一起,虽然在语言与沟通上己经没有障碍了,却很难有归宿感与认同感。他现在可算是深刻的领悟到:什么叫人是群居动物,人是社会的人。
虽然小杜娜是他的跟屁虫,但也只能打发寂寞,说得不好听一点,和养一只宠物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小杜娜哪里能明白他心里的喜怒哀乐?能明白他的悲喜欢忧?能明白他的所思后求?
他在这里生活得太寂寞、太压抑、太孤独了,所以见到兰轩一行人,才会甘于冒着风险和他们交往,才会一见之下如遇故人般的热情招待。
可是毕竟自己到了这个世界,如果不是矮人族收留,说不定自己早已成了某种妖兽的排泄物了,收容救命的大恩,又岂能一抹干净?可是叫自己再在矮人族这么呆下去,也实在难受,即便留下,再想有以前的安逸,估计也很难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呵。
兰轩看出来了普义的为难,嘻笑着上前两步:“大师,虽然贵族待普义先生确实不错,但贵族把普义先生软禁在这铁栅栏之中却是何意?而且普义先生为贵族做的少了吗?自普义先生到了贵族,贵族火系法师有八人得以进阶,武者有十二人获得突破。更何况……”
兰轩顿了顿,手中变戏法也似的多了一枚“圣药朱果”,“史克莱大师,单单拍卖圣药朱果,贵族就进项不少吧,本公子可是花了一千八百万金克郎才买到这贵族送去拍卖的一枝六枚圣药朱果!你还好意思说普义先生欠贵族什么恩情吗?何不任由普义先生自行决定自己的去留,日后才好相见呵。”
普义瞬间就明白过来了,为什么他这的物品禁止外流,心中又惊又怒又喜又恨,惊的是这西红柿在这界竟能卖出如此高价,怒的是矮人一族的心思竟把自己当作了家畜一般饲养,为的是取肉索骨,喜的是自己貌似并不欠矮人族什么恩情,恨的是自己竟然错把恶人当了恩主。
一时之间,普义心里百味交陈,对史莱克略略欠身:“史克莱族长,初临贵地蒙贵族收容的恩情,普义永世不忘。但请族长大人还是高抬贵手,还普义自由之身吧,日后定当厚报。”
普义直至此时,还想着和平解决此事,但他不知道自己这种如同核武般的存在,任哪个种族得见,又怎么能容忍他落入异族之手?
得不到的,那就毁灭他!至于兰轩一行几人,不过是他的殉葬品罢了。这南疆,虽然名义上是王朝的领地,可事实果真如此吗?大不了一场战争,输了找几只替罪羊交出去了事,可如果放走了普义,让人族实力大增,那真得永远给人族做犬马了。
史克莱见事情发展到了这种地步,也不想再多做无谓的口舌之争,只是举起右手,猛的向下一挥。
兰轩就感觉身边的空气一阵暴热,天空隐现暗红色的火云,正是火系大魔法流星火雨的发动征兆。用这种大范围的火系魔法,看来史克莱是不准备留下任何活口与生物了。
普义看着天下淅淅沥沥下起的火雨,知道矮人族肯定发动了什么大魔法,正欲往后退去。
却突然想起自己放在木屋内铁箱里锁得死死的百来斤火药,一惊之下,一声“快跑,”便提起不曾离手的鸟铳,急急往木屋的相反方向跑去。
却突然感觉自己腰间一紧,却是被威伯提了起来,要往木屋温泉方向去,想要借木屋档住魔法的部分威能。
普义大惊之下,用尽全身力气狂吼“按我指的方向走!按我指的方向走!”,手直直的指向木屋相反的方向。威伯闻言一怔,在这危急关头,兰轩选择了相信普义,率先向那看似矮人更密集的方向冲去。
天空上的火雨很快就下大了,一点,一片,一面。整个菜圃熊熊的燃烧了起来,能燃的,不能燃的,在天火的威能之下,全都化成了燃料。
唯一幸运的是,在两位半步武圣,一位水系法圣的帮助下,他们及时的逃出了魔法的覆盖范围,但却陷入了矮人族包围的苦战之中。
有两位半步武圣和一位法圣在,普义更被围在人群之中重点保护,兰轩及两位女士都没变待遇,还得奋力自保。
可是一行人虽则暂时还能力敌,可围在身边的矮人却越战越多。毕竟是在人家的巢穴,消灭敌人的速度远不及人家增援的速度。
普义依然没有参加战斗,他只是死死的盯住自己的木屋,仿佛是吓傻了,只是呆呆的看着,眼睛都不敢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