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夏洛琳也做足了功课,她向我亲口传授了色诱潘岳的绝技。据说他是个十足的超现实主义者,他喜欢不期而遇的邂逅,不喜欢平淡如水的爱情。他喜欢穿裙子的女人,因为在他眼里女人最性感的部位不是胸部也不是臀部而是白皙修长的,难怪他会被刘依曼那只蚊子精迷惑了双眼。他是“费欧利”酒吧的常客,几乎每晚都去那喝上两杯,貌似他有参股。所以根据夏洛琳的计划,我应该身着性感超短裙,短短益善,频繁出没于“费欧利”直至我与潘岳不期而遇最好再事先雇佣一个“色狼”自编自导自演一出古典的英雄救美的情感大戏。“那万一他不救呢?”我好奇的问。
手握高脚杯的夏洛琳抿了一小口冰葡后露出诡异的笑容道:“总有人会的。”
“所以,我打扮成潘岳喜欢的类型出现到潘岳经常出没的酒吧制造出潘岳喜欢的罗曼蒂克去偶遇另一位男士?”
我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夏洛琳那清脆硬朗的笑声,她说潘岳会救我的。我笑了,不是被她那一句潘岳会救我的所感动,而是为我们今天吃饭的主题而感到可笑。我知道我永远都不会施行夏洛琳的计划。
整个中午,夏洛琳一直不厌其烦地提醒我我爱潘岳这铁一般的事实与新社会男女平等各有主动追求爱情的权力。不得不承认,这小丫头自从出演了俩知识女性后,口才被练就得更上一层楼了,我差一点就被她给说服了。
午餐结束时,夏洛琳又最后一次提醒我这次聚会的中心思想,临别前还不忘羡慕地瞥一眼我的手袋,外加一句赞美之词。女人啊,就对两件事最感兴趣,男女搭配与时装搭配。
回到公司时,比狗鼻子还要灵敏的袁士武的鼻子不费吹灰之力便嗅到了我身上的酒精味,于是我招出了与夏洛琳共进午餐的事实,袁士武听后愁眉不展,闷闷不乐的质问我何时跟夏洛琳成了一类人,我想了想后说:“不,应该是她何时跟我成了一类人。”
如今的夏洛琳可是今非昔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