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这个昏昏沉沉的生日,把我搞得整个的后半夜和第二天上午过得,都如同我是刚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毫无所知。思绪开始变的茫然起来,在我酒醒之后。
过生日的那天晚上,赵雷看我没事了,自己还算清醒,也不回家,就独自去网吧包了夜,家里给他打了好几遍电话,他都不接。过完生日的第二天,我们集体逃了周六的实验课,在宿舍里睡大觉,完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经过了这一次,喝酒壮胆,以后的我们就开始了大学生涯的颓废生活。
我们宿舍来的最后一位舍员叫任伟刚。他并不是后来才报道的新生,而是从别的宿舍调过来的。他搬进我们宿舍的时候,正值偷拎水壶运动的**期。他样子长的让人感觉很冷,在他的额头前,总是有一小撇头发经常遮住他看人的眼睛,更加让他这个人,显得既神秘而又冷酷。
就是这样一个话不多说一句的人,居然没过几天就和小胖子“拎壶冲”,成了志同道合、亲密无间的伙伴。两个人时常,一左一右,一前一后,把别的同学没有写名字和标记的壶,一个一个的拎回到我们的宿舍里。两人默契的天衣无缝,而且任伟刚还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迹象。
看到有人帮忙,“拎壶冲”这小胖子更是拎劲充足。在偷拎水壶的运动里,表现出自己是骨干先锋的硬派作风,和方显英雄本色的任伟刚,上下同心,定时、定点、定量的不厌其烦的拎水壶。以至于宿舍里的开水一度可以够我们大家每人洗一次澡的。
就在任伟刚搬进宿舍的第三个星期,基于他的出色表现,和为宿舍的卫生事业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我们给他改了个名字,叫——任我行。后来又改成教主,因为他很爱睡觉,不管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场合,特别是坐在教室第一排的时候,都能神闲气定的酣然大睡。有他额前的那一撮头发做掩护,教主的觉总是能睡的很安心。
11.
我常常的喜欢自己一个独自去超市买心相印的手帕纸,然后装进口袋里,在吃完饭的时候,掏出来,很优雅的用来擦嘴。看着落叶走过暮色初起的校园,我很想像书里和电影里所描述的那样,有那么一段牵肠挂肚的爱恋。但一直走着,一个人走着,却没有遇见任何关于爱的迹象,所以心理时常充满着莫名的忧伤,尤其想起蓝妹妹的时候,更是伤感。
手绢已经不在的年代里,一张单薄的纸巾,又怎么能让人,记忆起更多的心动。
在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是交过一个女朋友的,她比我大一级,叫张平阳。我们从认识到恋爱,彼此牵手,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被王磊调侃的称之为雷神的恋爱——闪恋。
故事的开始总要说句从前的话。在我和张平阳认识之前的时候,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一个叫李燕子的女孩子。喜欢她是因为,我们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的——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友谊。我们是一起从初中上到高中的同学。她、我还有王磊,我们三个人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开起玩笑来,还能称兄道弟的,没有男女之别。她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美女,也是那个时候男生公认的校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