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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弄巧成拙(1 / 2)

 堂邑侯陈府的天大幸事,对小任女来说就是‘天大不幸’了。

如果陈午迎娶的只是普通世家女,小任女母凭子贵,日子不会错到哪里去。但陈午是去‘尚公主’,而且是尚与皇帝同母的嫡公主。于是,小任女的一切就被合法合理地抹杀了。

虽然,世家子弟收纳妾婢最是平常;虽然,豪门勋贵家‘庶子’年长于‘嫡子’司空见惯。然而,但是,这些‘平常’、‘见惯’在皇室面前无效,在公主驾前不成立,在馆陶公主这样地位的天家贵胄面前更是提都不敢提。

陈氏族老长辈,唯恐任女事触怒窦后,更不想那个庶长子惹公主不快,一味弹压节制;似乎从来没有过某事、某女、某子。

任女虽生了长子,却不能母凭子贵;仍然是一个或婢或妓的卑贱家妾身份,带着儿子在侯府内院掩掩藏藏、没名没分的过着。

陈午对她恩情未绝,恋奸情热;但受制于家族压力,陈侯爵被迫必须‘专心’‘认真’地侍奉照料馆陶公主。

至于刘公主,则秉持‘眼不见心不烦’态度,无可无不可。

这个状态,一直到馆陶公主大婚成礼,并连生两个儿子后才有所改变。

在前后两个带有皇家血统的陈姓男孩出生后,陈族众位长辈族老才算是大大松了口气。直到此时,陈家觉得公主才是已经当稳自家媳妇了,不用老是担心这桩婚事有变了。相应的,家族对陈午的压力和管制也减轻了不少。

为啥?因为当时华夏中国没有‘从一而终’的说法,贵女‘和离’或者‘义绝’的多得是,世人见多不怪。比如:汉初那个陈平的夫人就是先嫁了六次,陈平丞相则是其第‘七’任丈夫。馆陶公主高尚尊荣,如果一个不乐意提出和离,陈家还真没有任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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