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基同意了哥舒翰的建议,并且命将作监快速冶炼出一百万枚钢钉出来,五十万个箭头,箭杆,和五万马蹄铁的坯子,以不同的价格,对外包工。
也就是说,百姓可以到将作监来领这些朝廷冶炼出来的毛坯,将其按照要求,凿成螺纹钢钉,打磨成马蹄铁或者锋利的箭头之后,交还给匠作监。
毕竟,钢铁乃管制物品,必须出自朝廷,出多少,收回多少,要做到有数。
比如帮朝廷加工一枚螺纹钢钉,就以可获得一文钱的工钱,如果这个百姓一天能够加工出四十根,那么,他在将作监交货的时候,就能够赚到四十文的工钱,一天一领,一天一交。
这个方案,能够分摊将作监很大的工作压力。
另外,李隆基还让内侍去了蓝田县,强行将他指定的九百亩田地,包括这些田地里中间囊括的一个村庄,和里面的宅子,全都划归到了李龟年的和杨三胖的名下。
那郑浩之所以不愿意将田地让给杨三胖,正是因为他在这个村子里,修建了一座豪华的别院,这座别院,以后,就是蓝田县子杨三胖的宅邸了。
而被他隐匿到村子里的两百三十多户百姓,也被内侍全部登记造册,上了户籍,划到了杨三胖的食邑之中。
回头,等新上任的县令给这些百姓划分了永业田和口分田之后,他们这些人的税收,就是杨三胖的俸禄,直接交给杨三胖就行了。
以开元时期每户二十亩永业田,每丁四十亩口分田,妻寡三十亩口分田来计算,两百三十多户百姓,至少是两万多亩田,因为,男子年满十六为丁,女子年满十六为口。
一户百姓家里,至少都有一丁一口,多的,可能有两丁三四口,至少要分九十亩到两百多亩田不等。
而这些隐户不用服兵役,除了种田,就是吃饭生孩子,为主家创造更多的劳动力,家里很少有五口人以下的,所以,到时候的口分田会很多。
此时大唐还没有实行两税法,不过,李隆基上位之时,租庸调税法已经陷于败坏,天下户籍久不更迭,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土地兼并严重。
是以,他在解决土地兼并之前,为了加大税收,进行了财税制度大改,把征税的大头,倾向商业不说,还对于农民百姓,也实行了地税和户税两项征收的新税法。
这就是后来唐德宗推行的两税法的基础,只是目前它还是个漏洞百出的雏形。
所谓地税,就是种多少地,交多少税,官府不问原来户籍,只按现居地点定籍,按田亩数量收税,大致是唐初定下的四十税一没有改变。
之前官府并不是年年清查田亩,这就导致了权贵大户,组织人手开垦荒地,mán bào的现象严重,也导致了李隆基封出一块储备用地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块地,实际上人家已经种了很多年,而且,并没有给朝廷交过税。
而户税,则是按照上中下户定级之后,按照丁口数量,缴纳固定的税收,大致每丁每年两石粮食,还有一些丝,麻,布之类的。
这两百几十户,近一千五百口人,每年缴纳的户税,差不多就有两千石米,和三千多斤麻,以及一百匹以上的绢布。
再加上地税,两万亩的四十分之一,差不多是五百多亩地的产出。
虽然这个时期农民种田是种一半,休一半,并不是将名下所有土地种满,但纳税是以全部土地来计算的,以平均每亩一石半来算,五百亩,就又是七八百石粮食。
另外,还有每年二十天的劳役,差不多能帮他把八百亩永业田全部打理完,这里,又将产出一千二百石以上的粮食。
除去那些麻或则布之类的,光是粮食,差不多就有五千石,市值七八百贯,相当于一个二品郡公的收入,比李龟年那点可怜兮兮的收入,高了至少好几倍。
当然,对于李隆基这个安排,最满意的,要属翠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