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快撤!”
短暂的交火之后,双方都损失了几个人,劫匪们终于按耐不住了。
他们是求财,不是来打仗的,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乱枪打死几名冲在前面的牛仔后,匪徒们招呼着同伴开始撤退。
林耀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他隐藏在大树后面,拉动枪栓,一枪打在了一个骑上马,企图向树林内逃窜的匪徒身上。
匪徒应声落马,摔在地上没了动静。
其他人根本来不及管他,带着大包小包的财务,骑着马疯狂逃窜而去。
没有了火车掩护,匪徒的伤亡大增。
转眼之际,他们就有大半被消灭在了逃跑的路上,单单是林耀一人就击毙了三名匪徒。
“追上他们,送他们去见上帝!”
老比利挥舞着步枪,带领众人追杀而去。
林耀没有跟随老比利他们,而是盯上了一名什么也没拿,看似两手空空的劫匪。
这名劫匪看上去,好似是来凑数的,因为他没有携带财物。
可林耀眼尖的发现,看似消瘦的劫匪身材非常臃肿,而且他的马是众人中最好的。
一条大鱼!!
林耀骑着马,跟随此人冲入了树林。
双方相距有三百米,林耀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既不加速也不减速,犹如驱赶着羊群的牧羊犬一样,驱赶劫匪往更远的位置逃窜。
劫匪不甘心的开了几枪,可距离太远了,他的枪法不足以让他在马上击中三百米外的另一名骑士。
场面一时陷入僵持,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跑了七八里的距离。
林耀估算着差不多了,于是端起步枪,瞄准了此人的战马。
砰!!
一声枪响,劫匪连人带马甩了出去。
林耀嘴角带出笑容,优秀的枪法与性能良好的步枪,在这种场合下发挥的淋漓尽致。
他可以在三百米外的距离上,一枪命中劫匪的马匹,劫匪却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将这个场景再还原十次,劫匪也不可能斗的过他。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把手伸向腰间!”
林耀骑马上前,冷声对劫匪说道。
劫匪被摔的头破血流,脸上的面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后的手僵硬在身前,看着月色下而来的林耀:“朋友,给个机会吧,你就当没见过我如何?”
“凭什么?”
林耀翻身下马,枪口对着此人的脑袋。
靠近一看,这是个一脸颓废,身上没有二两肉的瘦子。
仔细的看了看,林耀嘀咕道:“你是瘦猴皮特?”
“你认识我?”皮特反问道。
“小镇上有你的通缉令,你在上面值200美元。”
林耀一点点的靠近,枪口指了指他的手:“将你的左轮枪丢掉,当然,你也可以试试我们谁更快,赢了你可以逍遥法外,输了这条命就是我的了。”
皮特犹豫了片刻,最终他选择丢掉了左轮枪。
他的枪法很一般,而他很清楚自己面前这个人,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之外的距离打中他。
他一定是个用枪的高手,就像那些著名牛仔一样。
跟这样的人比试谁的枪更快,还是用自己的性命去赌,皮特觉得一定是自己疯了。
“你很识相,我现在有点喜欢你了。”
林耀依然端着枪,看了眼他的腰带继续道:“现在解下你的腰带,用它捆住你的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