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家族调令,马文·艾德曼与德鲁·格鲁姆风尘仆仆的从外地赶回金沙港来。
对于这两位便宜叔叔安排给他代替前身的新侍从,约翰也是认得的。
约翰还清楚记得当年一起在家族生活和接受训练的情景,对这两人也都比较熟悉,何况他现在的身份是风流大少克劳斯,对他们也仅仅是知道,并不特别熟悉,也不用刻意扮演什么,做好自己的本色即可。
“克劳斯少爷!”X2。
两人见面当即以骑士觐见礼拜见。
克劳斯点点头,上前将两人拉起,说道:
“现在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不用讲那么多俗礼,我手下熟悉金沙港的只有你们,最近我打算搬离庄园独自居住,虽然卢西安叔叔欢迎我继续住在庄园里,但毕竟我已经分了家,这方面你们有什么提议?”
与克劳斯同吃同住近二十年,约翰自然不会在生活上出现什么疏漏,这段时间的沉默,也被大家认为是因为约翰失去悲伤过度导致的性情发生变化。
不过约翰觉得自己还是尽快离开家族庄园为好,不是怕扮演出现差错,而是留给他准备的时间不多,他下一步修炼需要更多的自由空间,很可能动静要更大一些,到时候还要浪费口舌跟卢西安他们解释,那就不方便了。
在半山区购置一座小庄园应该就足够安置自己和这些手下了,而且离得也近,家族有什么事都可以及时联系。
马文和德鲁两人对视一眼,由马文上前来回答:
“少爷,我在金沙港待的时间多一点,如果少爷想要独居,那么最好选择半山区的庄园,毕竟爱隆大街的公寓虽然不比一些小型庄园便宜多少,但是跟那些暴发户做邻居难免会有些烦杂……”
约翰听明白了马文话里的意思,他的想法也是这样。
作为真正的贵族,在爱隆大街这个富人区置办别墅还行,如果定居在那里,难免会让半山区那些家族的人瞧不起,认为他脱离家族之后自甘堕落。虽然他不是很在意别人的眼光,但为了这点事情影响以后的发展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在半山区寻摸一座合适的庄园看来势在必行。
“那好,寻找一座庄园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不需要太大,我的要求的安静,具有马厩和至少可以住下二十人。至于德鲁,你这段时间去负责约翰名下在水仙花街拿处店铺的修整工作,约翰虽然走了,但是他的古董店我打算继续经营下去,相比你们也应该知道我现在也是超凡职业者了,正需要一个产业来为收集超凡材料做掩饰。”
马文、德鲁听了全都恭敬一礼应是。
对于这两人,约翰还是很放心的,他们都是跟约翰同一批在家族培养的家臣子弟。
马文是海森赛尔家族封臣骑士的后代,虽然身为次子没有继承权,但现在也有着骑士侍从这样的身份,在王权制的国家都受到认可,算是贵族预备役。
德鲁则是克劳斯父亲的马夫之子,不过在其父跟克劳斯父亲一同去世前,已经安排给马文的父亲收为侍从,都是有身份的人,两人类似约翰和克劳斯,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因此两人关系也比较亲密。
约翰当年也都跟他们一起接受过家族的培养训练,只是跟克劳斯并不算亲近,所以约翰也没有表现的过于亲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