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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邀请(1 / 2)

重生之慈善大亨 麟乐 更新时间 2020-08-04

 事情经过电视新闻和报纸的反复发酵,在江海引起了热议,甚至连一些全国性的报纸也做了报道。

议论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受害人为什么不出来说明事实?她在顾虑什么?见义勇为者应不应该和歹徒硬拼?应该怎么保护自己?为什么见义勇为者会差一点面临无法承担医疗费用的窘境?见义勇为者应不应该奖励?是精神奖励好还是物质奖励好?为什么迟迟抓不到歹徒?

其中有些讨论让肖乐很担心,他费尽心思做这些事情就是为了避免大家对见义勇为这件事本身产生顾虑,甚至最终动摇到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好在电视台和报纸反馈回来的观点大部分还是正面的,而肖乐安排基金会的兼职人员上街和到学校去做了一份不记名的问卷调查,结果也不像他所担心的那样,大部分人在“面对歹徒正在行凶,你会怎么办”这个选项时,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第一时间设法阻止或者干扰他并报警”或者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大声呼救惊走罪犯并报警”,而几乎没有人选择“明哲保身,免得伤害到自己”。

事情在第五天有了转机,受害者终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局报了案,而有了她的指证,凶手也在事件发生的第十天在数百公里外的一座小县城被公安机关抓获。

受害人在一个晚上带着口罩偷偷到病房来看望了汪征,肖乐正好也过来看望他,远远地站在了门外。

汪征这时候已经脱离了危险期,女孩抱着他大哭了一场,那个晚上对她来说或许是一个噩梦,这让她无法面对与那个夜晚相关的人和事。她大声地向汪征道歉,而他终于也把这件事里所有的事情都放下了。

“她也许已经被侵害了。”肖乐第二天在基金会的办公室里对王直说道。

“很可能。”王直点点头说道。

这或许也是女孩迟迟没有现身的原因。

“那个家伙会判几年?”肖乐问道。

“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案底,单就这个案子来看,强奸罪加上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两个罪行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按照我国的刑法,我觉得至少应该判十五年。”

“十五年……”肖乐重复了一遍。

“有什么问题?”王直问道。

“去问问汪征,看他需不需要法律援助,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和那个女孩接触一下,可以找个心理咨询师一起去,看看她需不需要法律援助。”肖乐说道。“我的想法是,一定要让那个凶手从重获刑。”

为了配合思源基金会的工作,肖乐和王直在江海大学法律系一位教授的帮助下买下了一个“守正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股份,但王直还没有作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的资格,只能通过内部协议,聘请了三名年长的律师作为事务所的设立人。

王直将在事务所里作为实习律师实习,一年之后才能申领律师执业证书,担任律师三年后才能成为事务所的设立人,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在他们所聘请的三名律师都算是比较正派,没有那么多陋习,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之前的律师生涯都不算是很成功。

肖乐的要求在王直看来并没有什么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其实比肖乐更激进一些,于是他点点头,只是开玩笑地说道:“没看出来你这么嫉恶如仇啊。”

“其实我不是嫉恶如仇,我只是害怕伤害见义勇为者的罪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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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重判的话,会寒了大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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