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怎么也来了?”
待那夫人进了门,武子杰见后面带队跟着的是罗廷亮,便上前打招呼。
“接千户大人的指示,跟着张家的人,你们来后无人再出来吧?”罗廷亮和捕头打了个招呼,安排好他的五十人暗哨便也蹲在武子杰旁边和他聊起来。
武子杰摇摇头,“连只鸟都没出来过,不过我们接到的任务是任何人等不得出入,你刚才怎么让放那夫人进去了?”
罗廷亮笑道:“刚才那位是张家夫人,就让人家夫妻俩再团聚一夜吧!何况我们只是奉命跟着而已,还没让捉呢。”
“啧啧啧,可惜了这小娘子了,看起来还挺年轻的啊!”想着张夫人的身段,武子杰是真替自己的这位“同乡”可惜。
明明灭灭的烛光里,曹毓秀走过去握住张常胜颤抖的手,坐在他的腿上,捧起张常胜的脸,微笑着吟诵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她知道外面乌压压的危险正在向他们的院子袭来,她有些悲伤却没有害怕。关于死,曹毓秀不是没有想过。
当年爹爹把自己许给莽夫张二狗的时候,她想过死,却为了病榻上的父母委身下嫁,只要她活着张常胜就会养活她的父母。
生玉桥的时候难产,疼得她昏过去几次,她想过死,却不甘心留张常胜独自快活,也怕他再给自己儿子找个凶狠娇妖的后娘。
张常胜讨了个出身下作的小老婆让她沦为笑柄的时候,她想过死,却从那个时候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心里对他已经那么在意……
“夫人唱的真好听,比红玉楼的姑娘唱得都好听!”被曹毓秀捧着脸的张常胜虽不太明白她唱诵的是什么意思,却因着离她这么近而红了脸,这么多年了,何时看到她都仍是如初见般心跳加速。
即便是已经跟了他十一年,为他养育了两个孩子,眼前的曹毓秀仍称得上是他心目中的浔阳第一美人。因着近日的神伤夫人瘦了些,脸竟小得跟自己的巴掌一般,愈发显得清亮的眸子占了半张脸般的大。紧致的肌肤依旧如少女般细嫩光洁,只是她好像最近都不曾好好的拢发了,刚刚出去过被兜帽一兜,有几缕碎发散在鬓边看得张常胜心旌荡漾却只是徒增伤怀,说话竟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再凶狠冷酷的男人,面对生死逼近的时候也会胆战心惊。
“秀秀,我已是三十五了,你看我都长了白头发。可你还是那么美,跟我第一次见你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那时候我是个粗人,就想着把你娶回家,跟你睡觉让你给我生孩子。
可我根本不懂得体会你的心,你念的那些诗,我根本都听不懂,竟在你身边耽误了你这么多年。
你才二十八,不应该为了我的错误跟我葬送了你的一生,你去拿笔吧,我给你写休书,明日若真有事,你就说已改嫁他人了吧!”
“唔……”张常胜还欲再开口,竟被夫人的吻堵住了口。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主动的吻他,也是第一次如此大喇喇的坐在他的腿上。
“我爱你!”
“秀秀……你说什么?秀秀,唔……”
或许她怕黑,或许她很怕痛,她怕没钱了日子过得紧巴巴,也怕有钱了丈夫会变坏。可真正面对生死的时候,永远不要怀疑女人的勇气和决心。
这一刻吻着用他半辈子来爱自己的那个人,她竟把所有生死都抛之脑后既来之则安之了。甚至她还有些愉悦,是肌肤相亲的愉悦,也是为了自己的勇敢而愉悦。她曹毓秀是大家闺秀,被上千年的传统女德束缚着,被父母打小诗书礼仪教育着。她就该等着,就该被动的等着被人爱,那样才是矜持。
这是她第一次表达自己的爱意,她觉得自己的心是自由的,那么外面那些冷冰冰的尖刀棍棒就伤害不了她。只要此刻,这个男人还在她身边,只要她还来得及告诉他,“我爱你!”
想到此曹毓秀拥紧了她的男人,忍不住伸出了舌头,她的脸有些发烫,身子也开始热热的颤抖着,而张常胜的握着她纤腰的手,也开始上下游走。
不管外面是天王老子还是世界末日,都再也抵不过他们同生共死的决心。
“哥,真冷啊!要不你让我抱抱你吧?”武子杰是困了,便没正形起来,想跟罗廷亮打闹一下,抵消自己困意,“我就只当我抱着里面的小娘子了……”说着边坏笑边伸出双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