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我当然要杀人灭口了!”红罗戈冷笑连连。
就在灰袍人转过身,向小巷另一端走了三步,突然后心一凉,低头一看,小拇指指甲盖宽的刺剑已经穿过心口。
从后心到前胸,露出一尺染血剑身。
“杀人灭口?”灰袍人茫然。
“傻子,听不出我这是在嘲讽吗?”
红罗戈上前一步,扶住对方的身子不让其倒下,在他耳边轻声笑道:“是你意图杀人灭口,我反杀了你。如果被同行知道,我就这么解释。
不过我想他们也不会在意,因为我们两个已经完成交易,我履行了自己的任务。”
“为什么?”灰袍人口吐血沫,艰难道。
“为什么?呵呵,在布拉佛斯,为了一枚银币、甚至为一件好看的斗篷去杀人的刺客也比比皆是。
而你给了我20枚金币!
那么,你身上现在至少还有一枚金币吧?一枚金币就够我杀你十次!”
一边说着,红罗戈一边用肩膀顶住灰袍人的身体,右手快速在他衣服里摸索起来。
很快他就有了收获,一个钱袋,一柄匕首,一柄刺剑,还有隐藏在内兜里的一个精致小羊皮口袋。
“哇喔,这是什么,藏得这么紧?”
红罗戈抛了抛口袋,哗啦啦作响,很沉手的感觉。
“布拉佛斯人不可信,连宾客权利都违背,我早该明白的。”
灰袍人眸中的神光开始消散。
红罗戈笑容敛去,冷冷道:“其实,我杀你主要是因为我不爽,今天傍晚,我做了一件违背原则的事,我杀了一个婴儿!”
“我一向不杀孩子与女人的,杀了你,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
“你......伪君子!”灰袍人气绝。
怔了怔,红罗戈将灰袍人的尸体缓缓放平,从黑暗中推出一个与猫儿同款的独轮小板车......
忙碌了半个小时,灰袍人的尸体捆上石块,抛入一段名叫“阿巴瑟德”的运河。
红罗戈蹲在大拱桥下,带着期待的神情解开钱袋。
“让魔龙之母吞噬他的灵魂吧,才三十个铜板?!”他低声咒骂。
接着,他又用匕首割开小羊皮口袋,在抽出一条金、银、铁、铜、锡、铅混合的锁链后,心中的万分希冀化为满腔芬芳,从嘴巴里喷出来。
“算了,至少有一节黄金,一节白银,融掉还能卖点钱。”
最后,他隔断链子,只取下金银,将剩下的全扔进河里。
“咕咚!”
锁链落水,好巧不巧正套在灰袍人脖子上......
......
“你们竟把异鬼带到了布拉佛斯?让魔龙吃了你们吧!”海王托尔莫惊怒骂道。
新任海王是个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身高体壮,四肢修长,孔武有力。
“路过布拉佛斯而已,我们要去旧镇。”山姆道。
“如果能找到船,今晚就离开。”戴利恩接着说。
这时,有紫袍将军进入会客室,向海王报告道:“陛下,码头上有人见到一个青色斗篷人从守夜人的船上离开,一瘸一拐,右手还抱着一个黑羊毛包裹。”
“啊,小异鬼没烧死,他被人拐跑了?”山姆惊叫。
乌尔马立刻行大礼,说道:“海王陛下,请您帮帮我们。”
海王一对扫把眉凝起,道:“我可以帮你们,毕竟人是在布拉佛斯弄丢的,但不能大张旗鼓宣扬寻找小异鬼。
布拉佛斯是世界最大最繁华的海港,有很多外国商人,我不想市民和海商恐慌,你们明白吗?”
“明白,明白,”山姆连连点头,“我们只说小偷拐走了婴儿。”
当天晚上,海王的紫衫军开始在城市各地巡逻,盘位可疑人员,旧衣贩码头几乎被封锁,在进行一次地毯式搜索后,才在黎明前解封。
“到底谁家孩子被拐跑了,闹这么大动静?”有商人疑惑。
“一定是海王的儿子!”有人信誓旦旦道。
“不,紫衫军说了,是守夜人带来的孩子。”
“什么,守夜人的儿子?”
......
一传十,十传百,消息越传越广,也越来越走样。
第二天猫儿推着板车在运河卖牡蛎时,就听到路边水果摊的老板与烧饼摊的老板扯淡。
“听说没,昨晚死了一船守夜人,火光映天,连船都沉了。”卖水果的老头道。
“知道,紫衫军还去过我家,据说是守夜人的儿子丢了。”烧饼大娘回道。
“唉,如今这世道,连守夜人总司令都开始养私生子。”水果老头摇头叹息。
“守夜人总司令,琼恩·雪诺,他有私生子了?”猫儿再也忍不住了,凑过去插话道。
见是一个卖牡蛎的小丫头,似乎与自己的生意没竞争关系,老头和大妈的神色缓和了很多。